按照工作要求,现将海拉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21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阶段性成果。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妥善处置疫情报告150余起,流行病学调查400余人,完成新冠肺炎疫情研判分析4期,累计管理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146人,出色完成34家集中隔离点5000余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安全保障任务和服务工作;
制定了《海拉尔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应预案》,做好了应对大规模疫情的集中隔离场所、方舱医院以及全员核酸采样准备工作,多次举办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全流程大培训和大演练,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采样应急演练;
开展冷库、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累计检测冷库及农贸市场的食品、从业人员及环境样本99份、进口冷链食品样本635份、协查进口冷链食品样本1335份,结果均为阴性;
支援和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全年累计选派援鄂医疗队员2名、援满队员32名支援疫区,圆满完成救治任务;
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印发疫情防控宣传册3万余册,开通公益健康服务热线开展心理援助服务,开设疫情防控知识免费咨询;
党员干部冲锋在前,14名同志火线入党,援鄂队员史天福同志被评为自治区优秀青年志愿者,自愿缴纳疫情防控党费23789元。
(二)加大投入,卫生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完成了海拉尔区人民医院、疾控中心pcr实验室建设,提高核酸检测能力;
在区政府3700万元资金的支持下,完成了海拉尔区人民医院传染病区、精神病区项目改造及相关医疗设备购置,区人民医院自筹1380万元用于完善医院信息化建设及全成本核算工作;
完成疾控预防控制领域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实现结防院、牙防所机构整合,编制数由36增加至62个,2020年设备投入900余万元;
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建设,2020年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和公开招聘共引进78人。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财政拨款比例提高至80%,完善了财政补偿机制,牵头做好“医共体”建设,分级诊疗转诊患者846人次,巩固家医签约成果,覆盖人群40.05%,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电子建档率达98.3%。
(四)健康扶贫攻坚战成效显著。持续做好“基本医疗有保障”,确保连续性和实效性。围绕国家、自治区、市级5项整改任务进行了专项排查整改,查缺补漏,全部实现销号,充分做好了迎接收官验收的准备。
(五)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完成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工作、2019-2020年度上消化道癌筛查工作、12所学校和托幼机构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向因素监测工作及布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目标任务;
扎实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组建了8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队伍共计472人;
向市、区两级指挥部申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28次;
建立健全鼠疫防控工作台帐55项;
完成鼠疫疫情防控联合研判会商报告8份;
完成日常风险评估报告8期,开展中、高考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题风险评估;
对“十四冬”场馆周边1.5公里范围内进行鼠疫踏查27次,约21平方公里。
结合重大卫生日开展线上健康教育宣传;
启动健康普及行动,1000余人受教;
加强海拉尔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网络建设,完成本年度健康指导员培训;
持续执行鼠疫日报告制度,海拉尔区鼠疫防控知晓率为96.5%,农村牧区覆盖率为100%。
规范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放叶酸5380瓶,随访2080人,宫颈癌筛查3000人,乳腺癌筛查3003人,钼靶检查110例,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全力推进。
(六)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不断完善。
推荐海拉尔区雨露禾苗托育服务有限公司为自治区0-3岁婴幼儿照护示范机构,并完成托育系统注册备案工作;
扎实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作工作,2020年海拉尔区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七)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2021年卫生健康工作计划
(一)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防控常态化。严格监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急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和院感防控、医护人员防护情况;
指导区医院做好核酸检测实验室巩固建设和完成海区所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持续加强疫情期间集中隔离人员驻地保障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的疫情常态化防控。
(二)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项目建设脚步,完成区医院门急诊及医技业务用房、精神科改扩建等建设项目;
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巩固医改成果,聚焦特色建设,抓人才、强短板;
提高信息化水平,运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争取为区医院搭建分时预约挂号、咨询保健、检查结果查询、费用支付等实时“互联网+”服务;
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工作;
扎实开展海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
(三)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落实健康呼伦贝尔行动-疾病预防控制行动各项任务;
提升艾滋病、结核病、布病等防治工作水平;
全面夯实免疫规划工作;
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诊断和管理水平;
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
不断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推进学校卫生工作;
推进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重点强化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
进一步做好突发传染病疫情的防范和应对准备,尤其急性传染病综合监测、快速检测、风险评估和及时预警能力建设。
持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加强饮用水、学校、托幼机构、涉水产品等卫生监督监测;
完成国家及海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理念,推进公共场所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
强化职业卫生日常监管,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力度。
(四)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与老龄化。扎实做好人口监测与统计工作,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是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五)持续做好党的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党建促各项中心工作全速推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和党性锤炼,全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党对工青妇的引领,做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