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学习十八大精神研讨体会

时间:2022-04-20 15:14:06 浏览量:

学习十八大精神研讨体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后,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和检察官,我一直认真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从历史和时代的高度出发,科学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和改革开放基本经验,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在新世纪坚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奋斗目标等重大问题,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奋勇前进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报告中提到:“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一论断,进一步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体现了我们党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党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今后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  

做为一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内涵后,既备受鼓舞、无比振奋,又感责任重大,担子不轻。我将认真学习会议精神,通过深入扎实的学习,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立足检察职能,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努力为地方经济转型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把握十八大精神的科学内涵  

“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是十八大的灵魂,它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我们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确立“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重要指导地位,是十八大的一个历史性贡献。十八大报告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的理论概括,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八个基本要求,即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坚持和平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学习十八大精神,领会十八大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就要切实把握好报告的主题和灵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上来。要采取“紧扣主题、分层实施、联系实际、 强化落实”等手段提高学习效果,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学习任务。要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这是学习和贯彻十八大精神的根本保证,只有学以致用,坚持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实践,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十八大精神的理解,才能真正把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十八大报告提出“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深化改革要做到“三个坚决”,即“一切妨碍发展的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持革除”。检察机关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检察工作发展规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执法为民,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二、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曹建明检察长在高检院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会上明确提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根本要求。确保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我们检察干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就是要认真学习、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检察干警要更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确保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必须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持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和依法监督,坚持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确保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必须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始终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检察工作;
确保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必须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必然性。检察干警要认清我国检察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检察制度的本质区别,理直气壮地坚持自己的特色,发挥人民检察制度的优越性。旗帜决定方向,旗帜领航中国。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推动检察事业“规范、科学、创新、发展”。  

三、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一是提高打击、预防刑事犯罪的能力。重在提高检察机关执行法律和政策的水平。要坚持“严打”方针,有效发挥侦查监督和公诉的职能,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
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意较小、社会危害轻微的犯罪,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
要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政策要求,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高履行打击、预防刑事犯罪的能力。   

二是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重在提高查办大要案能力和结合检察职能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的能力。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特别是制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职务犯罪,以及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职务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在预防职能方面,加强腐败犯罪的动态、规律和对策研究,宣传反腐败措施,动员社会参与,在营造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是提高诉讼监督的能力。重在增强监督实效,强化对人权的司法保障。要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保障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统一正确实施。加大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力度,认真受理审查公民、法人民事行政申诉,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特别是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或司法腐败,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件,坚决依法抗诉。要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与诉讼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有效地遏制司法腐败,保障国家权力特别是司法权力依法有序运行,不断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最后是处理公民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建设。重在提高调处矛盾纠纷和化解影响稳定因素的效率和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集中解决妨碍公正执法、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把涉检上访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解决在基层。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监督,以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为重点,健全业务工作运行机制、执法质量保障机制、检察业务考评机制,确保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在实际工作中切实体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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