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七五”普法总结报告

时间:2022-05-06 09:28:02 浏览量:

统计局“七五”普法总结报告1

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xx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xx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各项部署,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形成学习统计法、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浓厚社会氛围,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统计调查体系、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科学有效组织统计工作、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扎实基础。现将“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七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xx市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并分别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各旗县区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本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定了本地区“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成立市统计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各旗县区统计局也成立了“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设立办事部门,全面加强对“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经市统计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制定《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普法、执法以及统计法治基础工作。撰写署名文章。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尹洪山积极发表署名文章《贯彻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分别从强化统计法制观念、强化统计法治基础建设、强化统计执法检查提出具体要求。二是落实经费保障。把统计法治宣传工作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足额拨付、确保到位。三是档案资料齐全。对统计法治宣传资料规范管理。

(二)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一是多举措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通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对贯彻落实进行部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传达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将《意见》《办法》《规定》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着力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纳入了市委党校领导干部知识更新培训课程。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会议学习内容。举办统计法治讲座,发送统计法宣传材料。突出抓好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把统计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统计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开展宪法、党章及新修订的党内法规的学习。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紧密围绕各项普查和大型调查、常规调查,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深入持久地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联网直报等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联网直报平台等载体,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按照年度要求积极组织参加“法宣在线”学习。二是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xx市统计局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把握总要求,落实主要目标与责任。抓好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不同层面的普法宣传。三是积极开展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收集整理统计违法案件,以案释法。四是利用各种时机和途径进行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和统计开放日等时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统计门户网站建立统计法规专栏,并形成长效机制。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专题开展法制宣传学习。

(三)依法治理方面。一是保障制度建设。制定了统计违法举报管理制度、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二是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法治咨询指导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少数人员学法存在懈怠情绪,认为普法教育年年搞、老一套,随便应付就可以了,不愿真正花力气去学。对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人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自觉学法的意识。要通过宣传普法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单位、人员,进一步促进单位、人员工作积极性,在全局积极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机关各业务科室都担负着各自的职能业务,工作量大,工作时间安排紧密,导致组织统一的法制知识培训机会较少,所以人员集中学习机会较少,对利用业余时间学法又缺少有力的评估与监督手段。因此,要进一步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岗位工作、学习、培训等工作中,与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法制教育与日常工作相互渗透,相互融合。

(三)强化领导干部、统计系统人员及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为关键强化统计普法教育。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委党校培训课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以统计系统人员为重点强化统计普法培训。举办全市统计法治培训班,强化日常学法。利用网络在线专题学法。以调查对象为主体强化统计普法宣传。举办统计业务培训会议,进一步强化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统计工作的严肃性。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办法。利用走访调研、数据质量检查、执法检查等时机,加大对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统计局“七五”普法总结报告2

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根据《全国统计“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0年全省统计法制教育“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市“七五”普法安排部署,市统计局创新工作思路,广泛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深入推进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做到任务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到人,经费到位,有效推动“七五”普法工作圆满完成,自查得分100分。现将我局“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

1.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芜湖市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意见》的通知,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参加普法依法治理重大活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中述职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围绕法治学习情况等进行述法。印发《芜湖市统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统计法治和违反统计法规情况纳入对县区统计局的目标考核,其中地方党委政府和统计机构涉及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被立案查处的,统计工作考核“一票否决”。

2.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根据要求,依照省统计局及我市七五普法宣传工作重点,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芜湖市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芜统〔2016〕63号),并在全市统计系统印发,上下一致贯彻执行。每年年初印发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对年度统计普法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具体要求。

3.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根据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有节奏分步骤地将普法规划要求融合到各年度工作重点和任务之中,将其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议程,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同落实。

4.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七五”普法开始之初,市统计局及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统计“七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法规教育科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根据分管领导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构。为充实统计法治工作队伍,我局及时组建统计执法监督局,2018年配备执法监督局副局长1名,2019年配备执法监督局局长1名。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执法证颁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我局有关人员和县区人员参加全国统一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截止目前我市共有25人获得统计执法证。

5.做好普法工作经费保障。普法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需要相应的资金保障。全市统计系统对普法工作的经费保障十分重视,做到了年度有预算、执行能落实。市局将年度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各项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重点内容宣传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战略计划和活动安排。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并贯穿于“七五”普法宣传全过程,贯穿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印发《芜湖市统计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工作方案》,局党组带头坚持和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并在学习结束后撰写心得体会。结合统计工作的需要,在各类统计培训和讲座中加入统计法律法规内容。

2.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和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宪法和宪法宣誓制度;
参加法润江城法治文化征集活动和“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大赛等比赛活动;
年度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测试。2017年,我局报送的《法律在我心中》征文荣获市“优秀”奖,2018年,我局报送的微视频《坚定宪法信仰牢记使命担当》获市直机关“读书月”活动党员大家讲视频评选三等奖,2019年,我局参加市“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3.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持之以恒落实《芜湖市统计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芜湖市统计局全员学法用法制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局党组带头坚持和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根据年度普法清单认真学习《宪法》、《统计法》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细则》等各项党内法规。在全市统计系统内开展的各类培训中,把统计法知识作为必备课程,提高全市统计干部、统计人员和分管统计负责人的法治意识。

4.组织开展本系统本部门据以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人口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条例》和《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普及“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知识。此外,市统计局还要求各科室和各县区统计局积极开展统计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律法规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通过芜湖统计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载体,采用图文、视频等方式,不断提高统计普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5.落实机关法治讲座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统计系统公职人员学习统计法制知识、依法行政知识活动,并适时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着力提高全市统计系统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在市委党校大力支持下,自2013年起将统计工作和统计法知识讲座列入市委党校主体班常规教学内容。充分利用每年局机关统计业务“科长大讲堂”、企业年报会对市局机关和各县区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自2016年起每年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统计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

6.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禁毒、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扫黑除恶、“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江淮普法行”等主体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市法宣办《关于集中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月”活动;
坚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精准脱贫、扫黑除恶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综合治理、执法监督等中心工作相结合,深入县区机关、基层统计站、企业等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做好战“疫”期间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局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转载传达省、市政府相关防疫文件精神,加强对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围绕社会热点、群众关切开展法治宣传;
积极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制定“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开展现场宣传、组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

三、重点对象学法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芜湖市统计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局党组带头坚持和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根据年度普法清单认真学习《宪法》、《统计法》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细则》等各项党内法规,年度学习2次以上。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前开展专题学习,2017年,市局代拟起草我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同意,9月征求了县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采纳了其中的合理建议,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在报送市政府和市委前均开展合法性审查。主要负责人围绕“深化依法统计保障数据真实”主题,带头为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讲法治课,并为全局干部领学解读《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细则》等统计系统法规性文件。

2.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定《芜湖市统计局全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协调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12年以来,连续七年将《统计法》列入全市年度重点普法目录;
在市委党校大力支持下,自2013年起又成功将统计工作和统计法知识讲座列入市委党校主体班常规教学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利用“科长大讲堂”讲座、“企业年报会”培训、“乡镇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培训会”等形式深入开展统计系统公职人员学习统计法制知识、依法行政知识活动,并适时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着力提高全市统计系统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

印发《芜湖市统计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报市法宣办备案,在局政府公开网站公示。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在局机关推行全员普法,要求行政执法、进企业走访调研过程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宣传法律、指导工作。

五、在执法司法或服务管理中开展普法

1.印发《芜湖市统计局“以案释法”制度》,完善案例筛选、发布、宣讲等制度,按要求向司法局报送《主动送法进基层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典型案例。各执法人员在执法司法过程中,运用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在芜湖市统计局内外网开设统计法治专栏,运用统计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宣传典型案例。局领导在芜湖日报、江淮时报等主流媒体发布法治宣传文章。开展统计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要求各县区报送近年来统计法治典型案例并开展案卷评查。在执法检查前通过典型案例向执法检查人员开展培训,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向企业介绍相关检查程序和法律法规。

2.积极开展“12·4”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活动,参加市“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充分利用“江淮普法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统计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
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统计法、敬畏统计法、自觉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3.年度开展“9·20”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通过现场宣传展,制作宣传条幅,邀请来往人员关注芜湖统计微信、微博,并发放宣传单页和宣传品,普及统计常识和“农普”、“经普”“人普”知识。除集中宣传活动外,市统计局还要求各科室和各县区统计局积极开展统计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中国统计开放日”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市局分别印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50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统计专业填报指南共4000份发放至相应企业,指南中包括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等内容。

4.组织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派员参加市中院组织的旁听庭审法院开放日活动,通过庭审亲历活动,更加了解法律程序,感受法律的庄严与神圣。

六、法治文化建设

1.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印发年度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在局内外网建立政策法规和法制建设专栏,成在统计局微信、微博上建立统计法制专栏,以上阵地为芜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品牌栏目。

2.积极组织创作普法清单内有关法律法规的法治文化宣传作品。组织全市统计机构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统计法治征文活动、“法润江淮”系列活动、各类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活动。2016年以来共报送法治摄影作品3个,法治征文6篇,法治视频2个,法治歌谱1篇。

3.组织参加各类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等活动。先后组织参加“法润江城·廉兴芜湖”大型书画摄影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参加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组织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参加市直机关“读书月”活动党员大家讲视频评选并获奖,参加“法润江城”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参加“法润江城共筑美丽安徽”法治故事作品申报活动,参加“法律在我心中”征文活动并获优秀奖。

4.开展机关法治文化活动,通过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习会上宣传法治文化作品、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党课、给扶贫对象赠送法律法规书书籍、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入党校主体班课堂、在局内外网站发布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在局宣传栏中放置法治宣传展板等活动,多平台宣传优秀法治文化作品。

5.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在统计局内外网均设立统计法治专栏并及时更新内容。利用芜湖统计微信和微博,通过图片、视频等方式发布经常性普法宣传活动。

七、深化依法治理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局一直以来在统计法律、法规规定权限内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对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未出现重大决策失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通过聘任局内一名有司法证的同志担任法律顾问。在聘用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法律顾问作用,近年来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未出现因行政执法决定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件。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8年,制定《统计执法检查规范(暂行)》;
2019年印发《芜湖市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经济普查拒绝登记企业执法主要流程及相应文书(试行)》《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内部移交制度》《关于修订芜湖市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制度的通知》《芜湖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从执法检查的事前、事中、事后等规范“三项制度”全过程记录情况,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和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及到省局商谈统计工作记录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并按照省、市实施方案要求,将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公示。根据机构改革和法律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动态调整。

八、普法工作创新

积极申报2019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创新项目,并成功创建三个统计乡镇街道统计站为示范点。获全省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获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芜湖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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