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干部兼职管理办法] 领导干部企业兼职

时间:2022-01-09 13:14:01 浏览量:

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干部兼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干部兼职管理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国电子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兼职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管干部、公司下属一级业务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公司下属二级业务单位经营班子。

第三条干部的兼职要以工作需要为导向,以个人能力可以履职为基础,不得利用兼职为个人谋取私利。

第四条干部的兼职包括在公司系统内的兼职和公司系统外的兼职,系统外的兼职包括其他企业的兼职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各类兼职。

第五条干部在公司系统内兼职不得重复取酬,在公司系统外兼职一律不得取酬。

第六条干部在公司系统内兼职的申报、续任及退出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对应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议案,按公司干部任免流程审批,审批资料需按干部管理有关制度保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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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干部在公司系统外兼职的,实行任前申报、审批制度:

(一)公司直管干部兼职,本人填写《干部兼职审批表》(详见附件),对兼任职务、兼职原因、兼职时间、是否取酬及对本职工作是否产生影响等情况进行说明并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及分管领导、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报请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兼职。

(二)非公司直管干部兼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同意,相应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请所在地地区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兼职。

第八条干部在公司系统外兼职的续任和退出

(一)原则上干部连续兼职不得超过两届,任期届满续任需按照兼职审批流程重新审批。

(二)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干部兼职期满退出应向相应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告。

(三)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退出,应在届满之日前,向相应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延期退出的原因,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兼职。

第九条监督及问责

(一)各级人力资源部门、纪检部门及各级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兼职进行日常监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中国*党委、总部人力资源部、总部纪检审计法务部可根据业务需要对公司下属各级业务单位干部兼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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