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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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2016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目标

完成情况报告

根据州十二届州人民政府二次会议和州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州人民政府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现将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全州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

(一)制定下发《**州行政监察局关于开展2016年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按照省监察厅2016年监督检查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责任目标为主线,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把我州行政监察监督检查工作细化和分解为17项主要任务和9个方面的监督检查内容,认真分解落实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目标,细化到今年监督检查的重点工作中。使工作做到有部署、有责任、有督查、有落实。

(二)对全州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根据州人民政府迪政发〔2016〕56号《**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全州重点建设项目任务分解的通知》、州委办、州政府办迪办通〔2016〕10号文《中共**州委办公室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州级领导2016年100项重点项目挂钩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迪政办发〔2016〕77号《**州人民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服务基层年项目落地年作风转变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和迪监发〔2016〕2号《**州行政监察局关于开展2016年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精神,为加快推进2016年全州286项重点建设项目,成立了以黄政红州长为组长,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马文龙,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张志军为副组长,州委常委、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为成员的2016年全州重大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州级领导挂钩督查制度,建立定期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督查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督查工作力度,确保2016年重大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办公室,具体负责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工作。为全面掌握全州286项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按照定期督查定期报告制度,州纪委、州监察局、州人民政府稽查特派、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州审计局、州人民政府办督查室,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于2016年5月20日—30日对全州286项重点建设项目全面进行督查。

州重点建设项目督查组深入项目责任单位、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建设现场,采取听取汇报、直接询问、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286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州286个州级重点建设项目2016年度投资计划为1944519万元。完成投资22798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比上年同期下降7个百分点。

286项重点建设项目中,新建项目197项,续建项目89项。截止2016年5月31日,未开工132项,占项目总数的%。其中:1.农业31项,未开工11项;2.交通13项,未开工7项3.社会事业35项,未开工19项;4.旅游28项,未开工14项;5.市政基础设施44项,未开工18项;6.工业31项,未开工16项;7.市场体系建设15项,未开工6项;8.能源33项,未开工5项;9.政权及维稳建设48项,未开工34项;10.其它8项,未开工2项。完成和超额完成1项:维西县民警训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00万元,完成投资879万元。

截止2016年7月31日,全州100项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99826万元,比6月份增加投资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截止2016年7月31日,已开工74项,未开工26项,未开工率为26%。在已开工的项目中,完成和超额完成3项:一是香格里拉县城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实际完成投资亿元,完成计划的%;二是开发区泰源公司玛咖深加工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资30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3010万元,完成计划的%;三是德钦阿墩子古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资12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3000万元,完成计划的250%。完成任务在80%-99%的有5项;一是**州职业教育建设项目,完成计划的%;二是**州农村义务教育及“双语”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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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的%;三是**州民汉合校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完成计划的%;四是香格里拉县安信大酒店二期扩建项目,完成计划的%;五是德钦县梅里冰葡萄酒庄建设项目,完成计划的86%。完成任务在51%-79%的有11项(详见附表)。完成任务在50%以下的有55项。

(三)对住房公积金、城乡社会救助资金和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州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迪监发〔2016〕2号《**州行政监察局关于开展2016年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一是会同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涉及全州参建单位617家,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亿元,归集余额亿元,累计向9005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亿元;督查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住房贷款政策规定,做好贷前调查,把关审批制度,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二是会同州民政局6月组成督查组,对德钦、维西、香格里拉及开发区城乡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涉及城市低保对象12507人,月人均保障标准352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25元;农村低保对象112762人,月人均补助水平为108元。农村敬老院6所,五保供养对象3717人,其中集中供养1120人。三县一区民政部门对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低保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民电[2016]225

号)和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社[2016]37号)文件精神,建立了城乡社会救助资金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当年结余的社会救助资金转入下一年度使用。城乡低保资金的发放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城乡医疗救助实现网上“一站式”救助。三是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扶贫办抽调人员组成财政扶贫项目检查验收小组,对2016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11536万元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检查涉及整村推进资金2355万元,藏区综合扶贫资金4000万元,特殊连片困难地区综合扶贫资金1000万元,专项安居工程资金800万元,整乡推进500万元,太阳能热水器资金2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455万元,溜改桥资金800万元,专项易地扶贫资金600万元,贫困村互助资金100万元,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290万元,到户项目贴息资金280万元,项目贴息资金126万元,革命老区资金30万元。2016年财政扶贫项目,工作措施到位,项目实施方案具体明确,内容总体规划合理,充分尊重基层群众意愿,群众对项目实施认可度高,投工投劳积极;并且整体项目实施符合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内容和质量标准。此次抽查检查面达到了40%,抽查检查验收合格的,同意交付使用。对相关政策认识不到位、整合资金、安居工程资金中扣除税收、扶贫档案痕迹资料不规范等7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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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成受理对政府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政府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涉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案件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坚持司法机关和行政监督机关、经济监督部门案件线索相互移送制度和查办案件工作协调机制,持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力度。2016年6月止,全州共接到信访件数为50件(次),比去年同期的44件(次)增长14%,其中:州本级38件(次),比去年同期的23件(次)增长65%;县级共12件(次),比去年同期的21件(次)增长-43%。全州共初核案件线索10件,与去年同期的12件增长-%,其中:州级2件(次),县级8件(次)。全州共立案7件,比去年同期的6件增长17%。全州共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件,其中:州级(处级干部)1件,县级5件。全州共结案7件,比去年同期的8件(次)增长-14%。全州共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为12人,比去年同期的8人增长50 %,其中:警告3人,严重警告7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1人;政纪处分5人,其中:警告1人,记过1人,记大过2人,开除1人,给予党政纪双重处分5人。其中:科级6人,一般干部3人,其他人员3人。共挽回经济损失28万元。无复查复议复审复核申诉案件,起到了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纠正一种偏差、治理一方环境、推动一项工作的作用。

三、认真开展行政问责工作和对“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认真开展政府自身建设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和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迪政办发〔2016〕77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服务基层年项目落地年作风转变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更新2016年监察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着力推进4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2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重点突出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监督检查,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月报制度,完善听证、公示、通报、查询事项公布制度,发挥了“96128”专线的作用,有力的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1—6月,重要事项公示439项,收到建议1项,采纳建议1项;重点工作通报361项,收到建议1项,采纳建议1项;政务信息查询12项;“96128”转接117次,转接成功77次,成功率为%。

(二)着力推进行政问责力度,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按照州纪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把机关作风建设作为平时检查和专项督查的重要工作,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促使各级干部把权力和义务统一起来,营造敢干事、会干事、敢成事、守法纪的机关工作氛围。上半年全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22名干部职工进行了提醒谈话,行政问责4件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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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问责办法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单项和多项的问责决定。通过开展问责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三)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中共**州纪委州监察局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州服务基层年项目落地年作风转变年活动方案》,**州行政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在全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全面推行; 2016年初步形成对部门权力、岗位权力运行环节全面覆盖的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按照我州《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在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同时推进此项工作。三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开展防控工作由州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综合室)负责监督检查;州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由州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监督检查。对各级各部门的权利目录、部门岗位、个人岗位的职责、风险点、风险防控措施、工作流程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审核,部门“一把手”在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在政务网上公示。截止8月9日,州级审核通过54个单位,返回整改完善17单位,三县一区完成此项工作。

四、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一)认真开展纠风工作。一是在对州级中学2016年春季入学收费落实“一费制”、收费公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去年教育乱收费检查存在问题的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回访。二是按照省国税局、地税局、卫生厅等8部门《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国税发〔2016〕172号)和《关于成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的通知》(云国税发[2016]17号)要求,认真履行督促检查的职责,督促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三是按照省政府纠风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云政纠办〔2016〕4号)要求,会同州建设局及时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二)认真推进“**政风行风热线”。按照工作责任目标, 2016年安排了38个单位上线;截止6月28日,**人民广播电视台共播出《政风行风热线》节目12期,上线嘉宾78人,其中,主要部门一把手10人,其余嘉宾68人。听众参与61人次,其中,热线19个,短信27条,微信15条;提出意见9条,咨询39条,建议13条。上线单位公开政务96项,并开办热线追踪栏目和“回音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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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线后办理反映问题进行追踪报道,督促上线部门及时办结反映问题,上线部门及时办结反映问题8件,办结率为89%,1件在办理中。

对照**州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责任,总结半年的工作,州监察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全州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政府自身建设,营造良好的政风行风,为建设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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