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有关落实 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时间:2022-04-18 09:21:02 浏览量: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中共县委:

根据《县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办法》(委办发〔2019〕66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中共xx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及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9年,县检察院党组认真贯彻市院、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清廉岱山”“清廉检察”建设,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以坚强的政治定力,突出主责,聚焦主业,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结合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实际,自觉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党组和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等工作中,坚持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汇报、年底有报告,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中层各司其职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格局。年初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细化量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召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制定下发2019年度《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和《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思路清晰、目标任务明确。坚持主抓直管,院党组直接部署和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每半年听取各班子成员对落实责任清单情况汇报,每季度对队伍思想纪律作风状况进行专题评估,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采取项目化管理,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层层督促,持续跟进,切实改变工作落实中上热下冷、上急下怠、执行不力、得过且过等问题。

(二)严明纪律,确保政令检令畅通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涉及检察工作重大问题坚持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增强党组议事、决策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升党组的凝聚力、公信力。今年以来,院党组共召开党组会25次,集中讨论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全院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确保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始终坚持把讲政治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核心。全年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会15人次,上党课6人次。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组织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登记制度,对可能影响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切实做到严以律己、严以用权。

二是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与检察业务工作、司法改革紧密结合,实现廉政风险与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健全完善廉政档案制度,将全院干警纳入廉政档案制度运行范畴,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在建党管档上注重全覆盖、规范化。建立家庭+社区的“廉政双联”的模式,积极拓展干警八小时外监督渠道,切实规范干警八小时外行为。深入落实《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通过早谈心、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真正做到廉政问题抓早抓小,源头化解。今年,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中层干部、一般干警逐一开展廉政谈话,共计30人次。

三是突出抓好警示教育。根据县纪委制定印发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观看警示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发送警示短信等方式增强全院干警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勤政廉政自觉性。针对我院干警违纪案件,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检察长办公会议,分析案件发生的根源和队伍管理存在的漏洞,研究整改举措,召开全体干警警示教育大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及联席会议,通报学习违纪案例,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警醒干警严守纪律底线。

(三)强化监督,扎实跟进监管举措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问题为导向,强化对司法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是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全程动态监督。充分利用“智慧案管统计分析系统”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认真做好受理案件的信息录入、节点推送、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实行电脑随机分案、独任检察官设置办案权根、流程监控、涉廉事项报告等工作制度。针对员额检察官放权后可能引发的廉政风险,建立健全证据审查、检察官惩戒、业绩考核、案件质量评查等机制。今年抽取已审结的29件案件就系统案卡填写、办案流程、法律文书及内卷材料规范化开展了质量评查。

二是加强规范理性文明办案。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开展专项检务督察,对2019年以来的11件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自查督察,对不捕不诉案件进行备案审查。突出抓好群众来访接待、检察服务大厅等重点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发案单位和案件当事人的跟踪回访,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切实予以纠正,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是积极深化“阳光检察”。拓展由检察官主导、各方平等表达诉求、第三方参与监督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办案模式,全年对60余件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公开答复,以公开促公信,以接受社会监督促规范。推进检察机关“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律师申请阅卷、未羁押简单案件当事人告知讯问等事项“最多跑一次”。深化检务公开,利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向社会公开程序性信息441条、法律文书227份。

(四)教育引领,常态抓实风险防范

围绕打造岱检铁军目标,坚持思想启迪和行为引导相结合,突出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榜样示范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督促各责任主体切实做到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一肩挑,主动履责、全力担责。

一是坚持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夯实从严治检的思想根基,持续深入地推进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开展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主题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增强党组政治敏感性,坚定对党忠诚度。每季部署本院廉政教育学习内容,每逢重大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廉政教育大会。检察长带头上廉政党课。组织学习研讨《准则》、《条例》和新修订的“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使全体干警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规定,时刻提醒不忘廉洁从检底线。

二是加强正风肃纪。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内容,持之以恒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高检院、省市院条规禁令的贯彻落实。紧盯重点节点,针对考勤在岗、会风会纪、公车管理使用等开展效能督察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批评、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提醒教育,促进机关秩序和工作作风持续向好。加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常态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廉政谈话及批评教育,全年共运用“第一种形态”3人。对1名干警违反生活纪律问题按照规定予以党纪检纪处分,并开展“一案双查”工作,倒逼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履行。

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利用“检察微信公众号”“检察党建在线”、“精品微课”、党员干部网上论坛等学习交流平台,扩大廉政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以浙检大讲堂活动为载体,组织集中收看市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先进事迹报告会,进一步激发全院干警干事热情,增强责任担当意识。积极打造检察廉政文化阵地,开展“不忘初心、逐梦检察”主题演讲比赛,组织干警参观县廉政展览,通过干警亲身参与,切实感受廉政文化内涵,陶冶美好情操。

(五)认真落实市院党组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市院党组巡察组巡察我院党组情况情况反馈会之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班子会议,深刻剖析和深入研究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7类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市院党组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分门别类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督促抓好各项整改事项的落实。

二、党组书记、检察长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坚持抓紧抓实,带头执行“一岗双责”落实。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来抓,一年两次主持召开全院性专题大会,部署、分析和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门考核办法》等工作机制的制定与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工作部署安排、干部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上,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通过党组会共同研究、集体决策,共主持召开党组会25次。同时,积极配合、自觉接受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全程监督。每半年听取其他班子成员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相关意见建议,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在每季度的院务会议上如实汇报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就相关全局性、阶段性工作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提出对策措施。完善常态化的警示教育机制,坚持不懈地抓好班子成员廉政谈心谈话和节前教育,对班子成员个别廉政谈话10次,对中层干部开展集体谈话2次,为全体干警上廉政党课1次。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痕迹化管理要求,以文字记录、图片资料等方式将组织领导、廉政教育、提醒谈话等情况记录在册,真正做到过程留痕、全程记录。

(二)坚持挺纪在前,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始终坚持纪律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不放松,密切关注全院干警作风建设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紧紧盯住年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变种滋生蔓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浙江省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七条规定》等纪律规定,从会纪会风、值班考勤、机关效能、“三公”经费、车辆管理使用、禁酒令执行情况等方面入手,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狠抓制度措施落实,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健全问事、问效、问责的机制和手段,有效促进机关工作作风和干警检风检纪的好转。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加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以身作则,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务督察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检察权运行中的不规范问题,推进规范司法常态化。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高度重视涉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值勤制度,亲自过问、协调和参与涉检信访的息诉罢访工作。

(三)坚持廉洁自律,着力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认真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盘点收获、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切实整改,尤其对自身存在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深刻反思、吸取教训,真正做到引以为戒。认真部署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给中层以上干部讲解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新修订的党章,自觉用党章党纪党规规范自己言行。在工作中真抓实干,敢于负责,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领班子成员以严谨的学风和踏实的作风为干警作好表率。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参加支部学习8次,在民主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两项规定》的学习自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把握朋友圈和社交圈,谨慎交友,明辨是非,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不以权谋私,不以案谋私,在思想和行动上筑牢拒腐防变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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