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2022-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22-04-22 19:00:37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及全省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净美三秦”攻坚战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推动我县农村人居环

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延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及《黄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点突出、集中整治。一是保洁净。按照“八清一改”的基本要求,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村庄干净、整洁、清爽。二是无污染。无厕所、畜禽粪便形成的臭气,无污水乱排现象。加大对农业投入品污染源防控力度,逐步减少原有污染源污染量,坚决杜绝形成新的污染。三是环境美。总的要求是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等,做到让环境变优美、让村容变靓丽、让乡村更宜居的有效融合,一体化推进。

(二)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充分考虑村庄发展变迁趋势,合理确定村庄类型,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科学制定村庄整治目标任务,下功夫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三)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特色。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慎砍树,禁挖山,不改河,少拆房,保护乡村美景,留住田园乡愁。

(四)坚持典型示范、抓点带面。以铁路、国省道路、主要河流沿线和城镇周边村庄为重点,从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并建立村庄清洁和维护长效机制,稳扎稳打、渐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坚持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项目时序,坚持清洁村庄环境与转变村民观念相结合,加强健康生活方式、卫生生活习惯的宣传教育,鼓励村民积极投身美丽家园建设。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打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农村人居环境。

(六)坚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牵头,镇办落实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措施,建立上下联动、镇村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工作目标

2019年以建设美丽宜居村、生态乡村为目标,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020年,实现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道路畅通便捷,垃圾处理体系完善,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并实现粪污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美丽宜居示范村达到行政村总数的30%以上,生态乡村建成率达到100%目标。

(一)创建美丽宜居村。按照每年10%以上的村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要求,2019年全县创建1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1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目标;2020年全县计划创建18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目标(省、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待省、市下达任务后按要求落实)。

(二)创建生态乡村。按照每年30%的村建成生态乡村要求,2019年全县实现30个村建成生态乡村,2020年全县计划建成20个生态乡村。

(三)推进“八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室内外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搭建、清理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理农村河道卫生、清理农村道路沿线卫生,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不良习惯。一是2019年实现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85%以上,2020年实现垃圾转运处理90%以上;
二是2019年主要河流沿线和重要水源保护地、人口集中并形成污水径流的村庄建成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规范畜禽养殖场所,实行人畜分离,严禁将畜禽粪污直接排放,实现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四是2019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

(四)完善镇村规划。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落实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完善镇村规划,确保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实现乡村振兴规划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县域垃圾卫生填埋场和中转站,全面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镇或县处理”运营模式,推广“垃圾兑换银行”治理新模式,合理处理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使农村垃圾治理实现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的五有标准。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方式,禁止露天堆放和直接焚烧,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各类处理工艺和设施,杜绝城镇垃圾非法向农村转移。大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及村庄内部、道路两侧、河道沟渠、房前屋后的陈年垃圾,规范整理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柴堆、杂物堆,实现堆放有序、整齐划一。(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财政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二)厕所粪污治理。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引导农村新建住房按照《延安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技术指南》规定的标准,建设完整的上下水道水冲式、双瓮漏斗式、三格化粪池式、粪尿分集式、三联通沼气式等5类无害化卫生厕所,条件便利的村庄改建水厕,人口居住较集中的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推进旅游乡村景区厕所建设。将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效衔接,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行。鼓励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专业化企业或个人进行改厕及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等。有条件的村庄,要将厕所粪污与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或进行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县卫健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旅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综合考虑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推广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根据村庄规模、住户集中度等因素综合比选确定分散处理方式。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工作,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监管责任。(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务局、教育科技体育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四)村容村貌改善工程。加快推进村组道路建设,硬化村庄巷道、入户道路,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依照现有道路布局形态,不搞大改线大加宽,对不同的道路采取不同的铺装方法。大力开展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清理村庄内部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的物品,拆除破损废弃房屋等建筑,开展废弃宅基地复垦。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新建农房推广应用《陕西省特色民居示范图集》《延安市农村房屋推广图集》,突出乡土地域特色,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建立健全传统村落保护体系,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品质。推进村庄绿化,以本地乡土苗木和经济果木为主,开展乡村道路、河道、沟渠、房前屋后绿化,引导农民义务植树,实施村庄四周林带建设,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提升巩固农村饮水安全,将城镇供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实现公路、河流沿线人口集中的村庄自来水全覆盖,偏远人口集中村庄采取打配机井、建设高位蓄水池等形式实现统一供水,人口居住分散村庄采取建设水窖的形式保障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推广新能源路灯,村庄主要巷道、公共场所实现照明亮化。(牵头部门:县住建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交运局、财政局、文旅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五)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充分结合我县村庄整合、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全面完成县域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积极推行多规合一,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做到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突出村委会和村民在规划编制中的主体作用,让村民了解规划、熟悉规划、认同规划、参与规划,实现村民对规划要求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加大规划监督实施力度,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对违反规划的行为,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牵头部门:县住建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镇村要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创新建设运营管护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牵头部门:县经发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1月1日—3月31日)。制定黄陵县2019—2020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摸底、规划等具体工作。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阶段(4月1日—10月31日)。5月25日前完成村庄及道路绿化;
9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卫生厕所治理、生活污水治理;
10月底前完成特色产业建设、村庄道路硬化、住房改造、文化广场建设、村庄美化、村庄亮化。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1月15日—12月20日)。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黄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黄办发〔2018〕20号)文件精神及工作职能划分,黄陵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到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由局长党永红兼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负责、部门推进、镇办落实的要求,根据本方案制定措施,密切协作配合,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黄陵分局、卫健局、交运局、水务局、教育科技体育局、文旅局、财政局、考核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大配套项目争取协调力度,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各镇办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发挥村民作用。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农民群众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将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党员干部监督等方式,弘扬乡村新风,督促纠正不良风气和陋习,引导农民追求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扎实开展文明镇村、文明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创建评选活动,以先进典型为引领,弘扬传统美德,凝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正能量。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专项资金争取力度,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形成以县为主、中省市补助的资金投入体系。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利用现有融资平台,协调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探索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四)扎实有效推进。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总结并提炼符合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切实加强工作指导,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积极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示范镇,辐射带动全县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五)严格考核督查。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县委、政府报告并通报。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将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列入常规督查内容,组织督查组开展定期督查。

(六)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争上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村民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推荐访问:人居 实施方案 环境整治 农村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