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三转”工作再深化,乡镇街道纪委书记专职化】

时间:2022-01-07 12:30:58 浏览量:

工作总结:“三转”工作再深化,乡镇街道纪委书记专职化

落实“三转”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职能的重要抓手,乡镇、街道纪(工)委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组织,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力量,但从实际工作中来看,他们在落实“三转”、聚焦主业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合肥市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考核通报中明确指出“少数县(市)乡镇纪委书记、部分城区街道纪工委书记仍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要求各县(市)及时加以整改。市纪委进一步深化“三转”要求,对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实行专职调配,促其聚焦主责主业,推动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基层。

一、专职专责,规范镇街纪委组织建设。

专职调配前,市X个乡镇街道的纪(工)委书记均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除纪检工作外,平均每人分工分管工作达12项,其中超过10项的有9个,超过20项的有4个,最多的分工达24项。由于分管工作过多,抓纪检工作精力受限,直接影响了基层纪委监督作用的发挥。虽然市纪委通过述职评议等工作制度,对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分工进行了规范,使情况有所好转,但仍未达到聚焦主业的要求,工作精力难以集中。市纪委一是实行专职调配。从现有交叉任职的党委委员中调

剂1个领导职数,配备专职纪委书记,不再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彻底解决精力分散、职能交叉问题。目前14个乡镇、街道已一次性专职调配到位,3个暂无职数的街道,一旦调剂出职数,立即调配到位。二是规范工作分工。纪委书记由“兼职”变为“专职”,关键就是要有所作为。调配后的专职纪委书记必须专职专责,不再参与乡镇其他党政事务分工,保证精力聚焦主业。而暂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的,明确必须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得承担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与纪检职责无关的工作,不得分管涉及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工作,对信访、综治等与纪检有关的工作,只参与、不牵头,保证纪委书记专职专责,集中精力做好纪委工作。

二、配优配强,提高乡镇纪委履职能力。

“三转”对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履行好监督责任,必须要有一支素质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而基层纪检干部力量不足已成为制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的一个“瓶颈”。针对此前部分乡镇街道纪委力量薄弱、年龄和知识结构老化、人员素质提升跟不上形势变化等问题,利用此次专职调配,严把选拔任用关,着力打造一支坚强有力的执纪监督问责“铁军”。一是拓宽“三条”选任渠道。从现有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中调配,从乡镇街道其他副科级干部中转任,从市直或乡镇街道优秀中青年干部中选拔,此次共有X人从其他副科级领导岗位转任,X名优秀青年干部被提拔使用,均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二是突出“两

个”优先使用。工作突出的X镇纪委副书记优先使用、有一线执纪办案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优先使用。此次有7名乡镇纪委副书记被提拔使用,占总数的50%,5人曾参加过纪律审查或陪护工作,有丰富的执纪办案工作经验。新调配的乡镇纪委书记平均年龄40岁,较调配前下降4岁;最高学历研究生,大学以上学历占64.3%;女性5名,占35.7%;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更加合理,专业素养、阅历经验有所提高,年轻化、专职化、专业化的基层反腐尖兵初步升级成功。

三、理顺体制,落实“纪委为主”要求。

此次专职调配中,XX市坚决落实“各级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切实发挥纪委的主导作用,让市纪委拥有更大的话语权,理顺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市纪委严格审核把关、强化督促检查,着力为乡镇街道纪(工)委选好干部,配强班子。一是拟定调配方案。在乡镇街道专职纪(工)委书记初始提名环节,由市纪委牵头拟定《关于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调配的意见》,对乡镇专职纪委书记职数来源、资格条件、提名考察办法等提出明确要求,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同意。二是征求乡镇意见。会同组织部召集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座谈讨论,充分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并由各乡镇街道围绕推荐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择优上报初始提名人选。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召开市纪委常委会,对各乡镇街道推荐人选严格审核把关,凡不符合条件的人选及时提出调整建议,由乡镇街道重新推荐;四是组织推荐考察。会同组织部对提名人选进行组织考察,提出

推荐访问:乡镇纪委三转工作汇报材料 专职 工作总结 深化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