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总代理协议书 ()] 区域代理协议书

时间:2022-01-05 15:40:55 浏览量:

合同编号:特约区域总代理协议书

授权方:

被授权方:

特约区域总代理协议书

甲方(授权方):

乙方(被授权方):

授权产品范围及具体名称

品牌:

产品:

甲方为中文: 系列蒸汽清洁设备及其延伸清洁产品、地面清洗设备、扶梯清洗设备、工业、商业洗尘设备在大中华区

区域总代理协议书 ()

特约区域总代理.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就甲方授权乙方特约区域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定本区域总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代理权限及范围的确认

经双方确认:

(1)甲方授予乙方为产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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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授权范围下系列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在乙方取得代理权并展开代理销售后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如果乙方在销售工作过程中面临相关技术问题,则甲方将通过电话、网络、邮件等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支持;如遇其他难以解决问题,则视情况安排技术人员上门技术指导,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再定。

(2)经甲方许可后,乙方可共享甲方在媒体、网络平台等发布的资讯、视频、广告创意等内容。

(3)甲方向乙方提供标准授权书,注明乙方名称、所授权区域、所授权产品

及授权年限。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销售所需的包括价目表、技术文件、资质证明和广告宣传在内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并保证内容真实有效。上述信息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对代理产品的价格、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进行变更,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应尽快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开展起有效的销售活动。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按照一年规定期限内乙方应向甲方采购

万货款(含配件)产品,并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请首期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万元)订单,详见附页。

(3)乙方应在取得甲方授权后二个月内,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或售后服务团队成立在乙方代理区域的售后服务部门,保证甲方所授权产品在该地区的良好有效的售后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监督。

(4)乙方不得将甲方产品内部构造信息、涉及专利方面信息、价格体系、招投标计划等技术和商业方面的涉密资料交给未经甲方许可的第三方。如果乙方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甲方将保留追究乙方一切责任的权利。

(5)乙方作为独立的经营实体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自主采购销售,自担风险。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的同时提供其最新的基本情况、合法经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以及从甲方进行采购的其他相关必备文件,并保证其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

(6)乙方的总代理经销权只在授权地区生效,不能扰乱其他甲方已授权的地区市场,否则,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7)乙方在总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总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乙方则不能继续任何与甲方及甲方所代理品牌相关的销售、宣传活动。

(8)乙方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自发生之日起30天内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书面通知甲方:

a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商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

b公司组织结构上有重大变化的;

c其他重大变化情况的。

(9)乙方在与第三方进行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谈判、签订合同、提供保证等)的过程中应该作为独立负责人,而不得自称为甲方的代理人,或采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认为其是甲方的代理人。除另有协议和书面授权外,乙方无权代表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约,也无权在签约中采用任何方法使甲方受第三人之约束。

如乙方违反上述的权利和义务,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代理协议,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带给甲方的损失。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地区代理价格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市场指导价格销售所代理的产品,如需进行相关的促销、降价、赠送等优惠活动须提前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另签相关协商合同。

(2)如因其它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价必须调整,甲方须提前天通知乙方,并共同协调双方利益。

(3)乙方不应做价格明确的公开报价,直接报价也应严格按甲方指定的价格体系执行。

(4)总代理经销商价格详见附件一《价格表》。

五、订货及供货

(1)经双方协定及认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订单后,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安排供货,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由于运输周期较长,乙方应酌情提前向甲方提出订单。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开始安排供货,并将在承诺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输到乙方指定城市。如无现货,需从国外订货的产品,货期较长,则甲方在收到 30 %货款之后,开始联系厂方安排运输事宜,产品入境后,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后,甲方则安排国内发货。

(3)甲方以陆运的方式将产品运送到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如需更改运输方式或运送到其他地点,则需另外协商。

(4)双方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货物购销过程中的风险。甲方要确保产品完好无损的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对于交付后的商品,其损毁、灭失等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5)对于乙方没有付清货款的商品,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仍归甲方所有。

(6)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执行。

六、交(提)、验货地点:

(1)交(提)货地点:甲方仓库。

(2)验货地点:甲方代办运输,在乙方指定地点验货。

(3)收货单位(个人):

(4)到货地址:

(5)联系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6)运输费用:

a.甲方代办运输,输送至乙方指定收货地点或当地物流集散中心,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b.乙方自行到当地物流集散中心或中转站提货,产生的搁置费、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随机备品及配件

(1)

(2)

(3)

八、包装标准

(1)整机为裸机,随机配件和文件由木箱包装,包装物免回收。

九、质量及性能验收

(1)在代理协议签订生效起,乙方首次接货须在设备到达后7日内通知甲方派人前往,甲方派人对乙方相关技术人员或售后服务团队进行一次设备调试、操作指导、验收工作的培训。完毕后,双方在“开机验收报告”上签字或盖章。

(2)乙方对后续所采购设备进行验收时,应该由乙方的相关技术人员或售后服务人员按照首次培训的验收流程进行验货。完毕后,应如实填写“开机验收报告”并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在3日内将“开机验收报告”回传给甲方备份,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3)乙方在验收时发现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有破损、变形等问题,应以照

片、视频的形式作为数据在2日内向甲方报告申请调换。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十、付款方式

(1)银行结算:只接受银行转账汇款。

(2)现金支付。

(3)以上两种付款方式可任选其一。

(4)甲方确认之后,方视为货款到账。

十一、广告和展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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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乙方作为甲方所授权的商品经销商身份。乙方可以在其代理区域内进行促销和广告宣传,但宣传的内容必须经甲方批准,但由于广告的宣传内容或其他促销活动而引发的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其他行政决定,相关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2)在本协议签订起一个月内,甲方将派遣相关人员到达乙方(指定场所或店面)进行产品的摆放、宣传的指导。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促进商品其代理范围内的销售,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广告宣传。甲方会配合乙方的促销和广告行为。

(4)乙方如参加展会,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后与乙方共同商议,需另签署相关协议。

十二、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 甲方保证所提供产品严格按照产品国质量认证并通过欧盟CE认证等相

关认证。

(2) 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甲方将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详见附件。

(3)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产品质量保证信息及售后服务解决方案,售后服务内容在甲方提供方案框架内可由乙方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调整并告知甲方同意。

(4)乙方应在签订代理协议起二个月内,组建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团队,并告知甲方。

(5)甲方以每两个月为一次周期,对乙方已组建好的相关技术人员或售后服务团队进行(到指定现场)产品售后服务的培训与指导。

(6)厂家保修,甲方只提供技术支持,由乙方自行保修及售后。

(7)乙方应立即将收到的或注意到的客户对甲方授权产品的意见或者投诉通知甲方。乙方应及时并恰当地处理这些投诉。

(8)乙方在设备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双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四、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年,期满后乙方如数达成采购金额或相应基准条件,有续签优先权及代理升级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十五、其他事项(如无其他内容则斜线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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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产生纠纷将由甲方指定法院裁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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