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代理合同(样本)】

时间:2022-01-05 15:45:16 浏览量:

永丰县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代理合同(样本)

甲方:永丰县广播电视台

乙方:(身份证号码: ) 为适应广电产业发展的需要,提升广告业务经营水平,现将永丰县广播电视台的广告经营权由乙方独家代理。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代理广告时段范围

①晚上:《永丰风光》之前5分钟。

②晚上:《永丰新闻》与《天气预报》之间5分钟。

③《天气预报》广告(由乙方和县气象局具体商谈)。

④晚上:《天气预报》与第一集电视剧之间10分钟(注:若《天气预报》与第一集电视剧间新增了电视栏目,则广告时段在其中增加10分钟)。

⑤晚上:第一、二集电视剧之间10分钟。

⑥晚上:第二、三集电视剧之间10分钟。

⑦晚上:第三、四集电视剧之间10分钟。

⑧晚上:第四集电视剧之后10分钟。

⑨每晚8:00、8:30、9:00的八路飞播广告。(每次2遍,每条字数在80字以内)

⑩晚上:电视剧场的冠名、鸣谢、角标以及电视购物。

⑾下午13:00—16:00:电视剧套播广告(晚上和白天播出的电视剧由承包者通过正规渠道组织提供,片租费用自理)。

以上广告节目可根据需要安排在第二天白天时间段重播。

二、经营年限、承包金额、承包金额的缴纳、代理方式及其它事宜

1、乙方经营年限为叁年,从2011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

日止。

2、第一年度承包金额为人民币;第二年度承包费在第一年度的基础上自动上浮5%,为人民币

;第三年度承包费在第二年度的基础上自动上浮5%,为人民币。

3、乙方承担广告经营的税款及一切经营性费用。

4、电视剧的片租。

5、合同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

三、双方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广告部办公室一间。水电费、电话费等相关费用和办公设施由乙方自理。

2、甲方在广告承包期内向乙方提供永丰县广播电视台的广告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广告合同书、广告业务专用章、行政性收费发票、播出单等相关硬件,并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协调处理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应妥善使用合同书、行政性收费发票及广告专用章等,若发生法律、经济及其他纠纷,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拍摄和播出资料片、电视讲话、专题片、开办栏目及举办大型宣传活动由甲方收取各种费用,与乙方无关。《永丰新闻》赞助、播音员服装赞助、发型设计赞助及《永丰新闻》后宣传标语和公益性广告,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甲方有权免费制播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和本局台业务需要的各类各种播出形式的广告。

4、甲方因人为原因导致误播、错播广告,乙方应在发现错误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认证,并在符合本合同书要求的时段内予以补播,若造成不良影响,广告客户要求退还广告费的,须与甲方一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退还的广告费由甲方承担。由于停电、上级明文规定

或重大宣传导向要求,需在某天某个时段停播包括广告在内的自办节目等无法抗拒的因素而导致广告无法播出,甲方不予补偿。

5、乙方从事广告业务的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文字写作和组织能力,具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等业务水平,所撰写的广告词必须规范工整,符合《广告法》等有关要求。

6、乙方所代理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和宣传导向的要求,所有广告必须经永丰县广播电视台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播出,如出现违法、违规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7、乙方所接纳的广告原则上控制在承包期内,若超过承包期限需经甲方同意,并由三方参与共同签订合同。

8、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承包前已签订合同的或其它需继续播出的广告,费用按合同或实际收入由前一轮承包者按天折算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签定本合同的付款时间:2011年月日向甲方一次性交清第一年度的一半承包费元整;在2011年11月5日之前一次性交清第一年度的另一半承包费元整;第二年:(2012年5月5日前、2012年11月5日前分两次缴清该年承包费);第三年:(2013年5月5日前、2013年11月5日前分两次缴清该年承包费)。若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中止承包合同,乙方必须赔付违约金壹拾万元给甲方。

2、乙方在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同时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3、承包经营期间,如遇政策、法规、体制调整、永丰有线台频道撤销或自然灾害等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除上述原因外,如单方终止合同,违约方须赔偿对方违约金壹拾

万元整。

五、其他事项

1、广告播出按合同指定的时段和现有的设备、人员及制作形式执行,如乙方提出调整播出时段要求,甲方可在不影响正常宣传效果的条件下,协商给予支持;如遇县委、县政府或局台举办重大宣传活动,广告时段应随节目变化而变化,确保广告服从节目,不能节目服从广告。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除现有永丰有线电视频道外所增加的电视频道产生的广告等收益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六、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有关补充条款。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八、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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