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能山:有关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201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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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

中瑞岳华审字[2010]第1109号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财务公司”)管理当局对200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风险管理并保持其有效性,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华能财务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华能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有关的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华能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华能财务公司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与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风险管理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风险管理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风险管理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推测未来风险管理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本报告是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华能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进行的风险评估,本报告仅供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报监管机构审核时使用。未经书面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

附件: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晓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松青

2010年4月26日

风险评估说明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1987年10月2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7〕333号文件批准,于1988年5 月21 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9年11 月23 日,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年检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08057);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发《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L0004H111000001)。

公司最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万美元),后分别经2002年8月、2004年7月、2005年12月、2007年10月四次增加注册资本后,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3,000.00万美元)。目前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出资10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出资11,166.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8%;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8,83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42%;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6,666.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西安热工研究院3,33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7%;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4,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华能新能源环保产业控股有限公司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华能综合产业公司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

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 、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公司已按照《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组织结构情况如下:

ST能山: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2010-06-19

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公司编制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公司及分支机构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计划管理办

法》、《资金调度业务操作规程》、《同业拆借业务操作规程》、《票据转贴现操作规程》、《内部融资利率规定》、《资金头寸管理办法》、《利率管理办法》、《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资本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拆借业务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公司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为降低风险,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对外融资方面,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目前没有开展拆出资金业务,自身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实际操作程序较好。

2、信贷业务控制

贷款管理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授信业务实施细则》、《贷款企业信用评级办法》、《贷款管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操作规程》、《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融资租赁管理办法》、《透支贷款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操作规程,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加强信贷业务管理。

(1)贷前管理

年初,公司客户服务部根据《贷款企业信用评级办法》和《授信业务实施细则》规定对集团成员企业进行评级和授信,报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批。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报批的评级和授信材料进行全面评审及充分讨论后,作出授信额度评审决议,报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总经理和董事长有一票否决权。

公司客户服务部具体负责贷款的调查和审查工作。贷款调查人负责对借款人的资格、提交的材料是否充分合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财产保险、信用状况等内容进行调查,并出具贷款调查报告;贷款审查人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贷款调查报告及相应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审查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借贷合同的规范性,审查借贷手续的完备性,审查借款人的偿付能力,审查担保、抵押或质押的效力,提出审查意见;贷款调查和审查意见经部门经理及公司分管领导复审。

(2)贷中管理

公司资金计划部门审查资金的充足性和可用性,在贷款审批表上签字确认。公司法

律与合规部门审查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借贷合同的规范性出具合规审查意见书。授信额度内的贷款经客户服务部调查人、审查人、部门经理和资金计划部门经理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报信贷(投资)审核委员会终审。超授信额度的贷款经客户服务部调查人、审查人、部门经理、资金计划部门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风险控制委员会进行审批。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报批的贷款申请调查材料进行全面评审及充分讨论后,作出评审决议,报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

(3)贷后管理

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客户服务部根据《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的规定每季度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的初分, 经风险管理部门复核,报风险控制委员会审定。财务会计部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 投资业务控制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投资业务,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股权投资管理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为保证投资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的运行,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

(1)股权投资管理

公司股权投资管理主体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党组会、董事长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投资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计划资金部门、风险管理部门、会计部门、结算部门和审计监督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逐级审批。

①投资决策管理

投资管理部门新投资股权或股权变动,应进行事前研究评估,提出研究分析报告;计划资金部门对股权投资计划和方案的资金计划安排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对股权投资计划和方案进行风险评估;会计部门应当对股权投资计划和方案整体盈利水平的收益性评估。投资管理部门将经过评估修正后的股权投资计划和方案按公司相关规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②对被投资企业管理

对控股公司的管理,主要通过委派董事长、提名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加以实现;对参股公司的管理,主要通过委派的董事、监事依法行使职权加以实现。

投资管理部门建立股权投资实物台账和股权投资管理档案,加强投资管理。财务会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股权投资核算账表体系,正确地确认和计量交易的价值,客现反映其经营成果。风险管理部门就公司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通过投资风险提示函的方式向投资管理部门发出警示,必要时报公司。

③投资回收管理

投资管理部门提出收回股权投资方案,经风险管理、会计等部门会签,按公司相关规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2)证券投资管理

公司证券投资坚持合规性和内控性原则,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目标。公司证券投资规模满足中国银监会短期投资比例和长期投资比例的监管指标,证券投资品种和资金来源符合监管机构规定。

公司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股东会)、董事长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投资管理部门、计划资金部门、风险管理部门、会计部门、结算部门和审计监督部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负责审批公司年度证券投资计划。董事长办公会负责审议公司年度证券投资计划和方案。总经理办公会负责拟订公司证券投资计划计划和方案;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公司证券投资计划草案及其操作方案;计划资金部门负责在平衡头寸的基础上提出证券投资所需资金的调度指令,以满足业经核准的买入证券的投资需求;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证券投资授权方案;会计部门负责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证券投资价值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反映;结算部门负责管理证券账户对应的银行结算账户;审计监督部门负责全面审计公司证券投资业务。

公司对证券投资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内容包括投资规模管理、投资品种与期限结构管理、交易凭证管理、证券账户管理、风险或盈亏管理、投资权限管理、投资操作流程管理等方面。

4、 内部稽核控制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监察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监察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稽核业务。监察审计部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控制系统

公司信息系统为ERP系统,其中财务系统采用ORACLE公司的财务管理系统,主营业务系统由北京软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的管理和业务需求开发而成。ERP系统于2003年12月开始上线使用,包括总账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存款结算系统、贷款管理系统、证券管理系统、资金计划管理系统和网上金融服务系统和银企直联等子系统。为加强信息系统控制与管理,公司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信息系统维护操作规范》、《ERP系统使用和维护管理办法》、《网站维护管理办法》和《灾备系统应急预案》等管理规程。具体业务按照系统的操作流程由操作人员按公司所设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系统按业务模块由公司管理人员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公司ERP系统已安全运行近6年,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和管理的需要。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

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 、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 经营情况

审阅公司2009年度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存款24.84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4.37亿元;公司实现利息收入8.39亿元,实现经营利润5.40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4.15亿元。

在国家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央行连续出台紧缩政策,国家货币政策调整引起的金融市场震荡等严峻形势下,公司业务仍然保持了稳健发展。同时公司不断与各大银行密切配合、增强互信,不断提高银行授信额度。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2、 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资产×12.5)=16.36%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同业拆入+卖出回购款项)/资本总额=97.74%,不高于资本总额。

(3)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

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14.91%,低于40%。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公司担保余额/资本总额=0.00%,担保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10.11%,低于30%。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0.67%,低于20%。

综上所述,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第8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 根据我们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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