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条例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时间:2022-01-08 13:23:48 浏览量:

XX县学习贯彻《机关事务条例》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机关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X政办明电[2012]169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XXX州学习贯彻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通知》精神(XX办明电[2012]125号),我县积极贯彻落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成立县学习贯彻《条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主抓,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条例》情况。

二、开展调研活动,制定实施方案

10月以来,我县组织各级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认真开展调研活动。调研活动重点围绕机关事务管理体制、管理制度以及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研究分析机关事务工作基本现状及主要问题,听取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调研材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学习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并将《条例》学习纳入“六五”普法规划,为深入有效学习贯彻《条例》打好基础。

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短信等媒介和采取办专栏、挂横幅、贴标语、印发宣传册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营造“人人学《条例》、人人懂《条例》”的良好氛围。

1、翻印《条例》单行本和宣传资料4000余份,发放到各部门、各机关,做到人手一份。

2、发送专题手机短信、手机简报,时刻了解学习《条例》的信息和动态

3、在各部门、各机关门口悬挂横幅、举办专题板报加深对《条例》的熟悉和掌握程度

4、开展系列新闻专题报道,声形并茂,提高对《条例》的认知和重视。

四、组织专题培训,吃透《条例》精神

我县于10月29日—11月2日,举办了为期五天的学习《条例》专题培训,组织全县各部门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的时间虽然短,但是学习内容丰富。

1、认真了解《条例》出台的背景。

当前,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机关事务工作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机关事务工作必须适应形势、加快发展,才能满足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需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要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必须依法办事,走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道路;民主进程持续推进,社会各方对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大,必须依法

强化监督检查职能,同时,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自身也要接受社会和群众全方位的监督;改革开放继续深化,机关事务工作要跟上步伐、与时俱进,进一步明确方向,深化改革;“三公”消费日益关注,要求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条例》的出台,正是积极回应了形势要求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2、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条例》全面总结机关事务工作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经验,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确立了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了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等机关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制度和改革方向,强化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是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水平、促进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3、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

全面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是正确实施的前提。(1)在立法宗旨方面,《条例》明确规定是为了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2)在管理体制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应当推进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政府各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的机关事务实行集中管理;上级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级政府机关事务工作,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3)在管理制度方面,《条例》把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经费、资产和服务的管理作为主要内容,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机关用地、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公务接待、会议和出国(境)管理等事项作了原则规定。《条例》特别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等问题作为重点,对“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支出与公开,以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的管理作了多项规定。《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支出统计报告、绩效考评、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机关运行实物定额、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和有关开支标准,完善机关资产配置标准、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标准和物业服务标准、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公务接待标准等。(4)在改革方向上,《条例》明确了机关服务工作社会化的改革方向,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5)在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方面,《条例》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机关事务管理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4、深刻理解《条例》的实质内涵。

要从三个方面来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首先是规范管理服务、建设廉洁政府的需要。紧贴时代要求,《条例》提出了加强机关事务管理、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具体要求,出发点是为了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廉洁型政府。第二是适应时代、与时俱进,提高管理水平的需要。《条例》的出台,要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把握机关事务的改革方向,正确定位机关事务工作内容、相关的管理职责,才能适应时代要求、实现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水平。第三是创先争优、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要在《条例》的指导下,紧密结合现实,分析机关事务工作的现状,找准存在问题,特别是突出重点问题,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真正把《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专题培训对《条例》进行了细致、详尽、透彻地解读,为我县各级机关部门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带来很多新的感悟、体会和收获。

学习贯彻落实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重要任务。一是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二是要认真履行《条例》明确的各项基本职能;三是要健全和完善《条例》规定的配套政策制度;四是要以《条例》为指导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要坚持实事求是,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做好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与保障各项工作,形成统一管

理、部门协调、统筹兼顾的机关事务工作新格局,切实为县委、政府机关的高效运转提供优质服务保障,以优良作风和优异成绩推动我县法治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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