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三篇

时间:2022-05-07 13:21:02 浏览量:

【篇一】

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关键在于突出问题导向。监督是制约、督促和规范之意,对问题不监不督,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并不是监督的本意,监督有力才能支持有力,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揭短亮丑,强制或督促被监督者解决问题,才能真正实现监督目的。一切从问题入手,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监督全过程,人大监督才能精准发力、增强效能。会前调研要坚持“以我为主”,自主选择走访对象,明察与暗访结合,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会议审议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敢于亮剑发声,直击问题实质。要完善督办机制,跟踪推进问题整改,形成监督闭合回路。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对监督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责成有关方面依法整改,并追究法律责任;
对审议意见落实不力或办理不认真的,要依法启动质询、撤职案等手段,让人大监督长出利牙、咬合有力。

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蕴含的是一种价值追求,彰显的是责任和担当。人大监督刚性不足、实效不强是问题表象,根源在于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缺乏担当斗争精神。一些同志认为在人大是“二线”歇脚,不是“一线”创业,工作“意思意思”就行了;
有的存有“多栽花,少栽刺”思想,明哲保身,温情脉脉。人大制度设计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人大监督不仅是宪法法律要求,更是制约规范“一府一委两院”职权行为、维护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有力保障。人大监督越有力,人民越有获得感。人大监督如果不严格、没有力度,就是缺位和失职,就是对人民不负责任。人大要摈弃“二线”思想和情面心理,迎难而上,敢于斗争,理直气壮履职,动真碰硬监督,持续跟踪督办。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力量作用,增强履职本领,提升监督底气、硬气。

进入新时代,人大工作被赋予更多新使命。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人大是工作机关,就要有效运作、发挥作用。没有刚性和实效的监督,不是真正的监督,是做做样子、流于形式。地方人大要勇于担当作为,切实履行职责,以更严的要求和更硬的举措,推进人大监督铿锵有力、落地有声。

【篇二】

为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检察建议不仅是办案手段,更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媒介。用好检察建议,能够让法律监督有效延伸,让检察机关在作为提升中自强发展。具体路径为:

一是提高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检察建议作为检察监督的重要手段,应在立法层面进行更加系统高位的规范。一方面,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检察建议。在检察建议运用较为广泛的刑事诉讼领域,检察建议立法仍停留在司法解释和工作规范层面,相较于检察建议在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的体现,立法层级低且存在较多模糊性,这也使得检察建议在三大诉讼立法规范上缺乏协调性,故应当在相关法律修改中进一步明晰和确立检察建议。另一方面,助推专门性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出台。为适应新时代检察建议的发展需要和实践要求,有必要通过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针对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制发程序、法律后果进行更加系统的规范。

二是加强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检察建议的刚性,突出体现在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规定中,将检察建议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一旦行政机关怠于履职,即会产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的程序结果。但在司法实践中,多数检察建议缺乏刚性后盾,检察建议流于形式。为此,要善于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宣传智慧,提高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应促进检察建议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借助人大监督,提升检察建议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同时,采取有效送达方式增强刚性,如通过检务公开和舆论引导,增强检察建议的落实力。

三是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水平。检察建议代表检察形象,代表法律监督权的运行,离不开质量和权威。检察建议的有效性和作用力,最终要依赖于检察建议质量。一方面,要提高调研论证本领。注重检察建议问题导向,切实关注发案单位、系统或行业出现问题的深层次因素,善于运用业务实践经验和数据支撑,提升调研能力和水平,增强检察建议论证力、说理性和可行性,提高检察建议监督水平和效用价值;另一方面,要加强文书质量管控。对撰写的检察建议文书,要严格进行质量把关,避免出现用语瑕疵和逻辑错误。借助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传检察建议书,在促进检务公开、强化舆论监督的同时,倒逼质量文书升级。把检察建议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促进检察建议质量不断提升。通过检察建议文书评比和优秀文书汇编,鼓励和指引检察建议书制作。

四是增强检察建议的落实保障。检察建议不能停留于发出,更要重视反馈和落实,这需要检察机关加强制发管理和跟踪督促。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检察建议制发管理程序,以检察机关内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加强检察建议的统一编号、文本规范和程序审批,注重对检察建议的落实跟踪、办结归档管理和质量评价。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协同配合作用,以文件会签、联席会议等方式,强化检察建议在行政执法和司法办案过程中的作用力和影响力。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违法违纪线索移送衔接制度,对于运用检察权仍不能保障的检察建议,及时诉诸纪检监察手段,给予保障落实。

五是深化检察建议的治理作为。立足办案,针对问题,研判制度漏洞,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层面上的制度构建和落实,才能有效延伸法律监督,促进检察职能与法治需要的深度融合。以检察建议为路径,一方面,要用好诉前检察建议。在行政公益诉讼和督促依法履职领域,敢于行使检察机关对其他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具有的制约监督职能,对于适格情形常态化适用检察建议监督方式;另一方面,要深入参与社会治理。检察机关的作为亮点和体现,往往在于案件办理后的社会治理延伸,这需要在司法办案过程中,积极探究案件背后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和制度完善。

【篇三】

人大要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行职权、增强监督实效。总书记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理念是一脉相承、一以贯之的,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兼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时,总书记就提出要“加大监督的力度,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在提高监督实效上狠下功夫”。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传承弘扬总书记在**工作时留下的工作理念,注重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专题询问监督工作,制定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询问,着力打造“121模式”(即听取一次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两场专题询问会议、跟进一次满意度测评),为提升人大监督实效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

一是创新会前收集发现问题机制,变“单向找问题”为“立体找问题”。

原先主要由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根据议题内容,采取调研和座谈的方式发现问题。**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调研、广泛征集意见作为开展好专题询问的基础性工作,全方位、立体式地精准收集群众关注的痛点问题和工作推进的难点问题:一是从专题调研考察中发现问题;
二是通过《**日报》等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三是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等征求意见建议;
四是从政府有关部门自查报告中发现问题;
五是向社会公众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

二是创新会中提问问题产生机制,变“导演式”为“实践式”。

原先主要由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根据议题内容,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列出问题清单交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上提问。**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大胆改变这一“导演式”监督方式,坚持从工作需求和实际情况出发开展“实践式”专题询问: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工作实际,从前期发现的问题中归纳提炼拟在会上提问的问题;
二是提问问题由提问人自行准备,不提前交给政府部门;
三是从现场网络直播网友提问中筛选关注度高的问题,交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提问。

三是创新会上发问回答机制,变“一问一答”为“多问多答”。

原先的问题清单是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和政府部门共同拟定,故政府部门的回答也可事先准备,会上问答形式基本就是一问一答式的“念剧本”。**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为增强监督的刚性,一是鼓励常委会组成人员盯紧一个问题,由多人多次提问,直至问到满意;
二是针对政府部门的回答情况酌情进行现场追问,做到“一问到底”;
三是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也参与提问,使询问现场的气氛更加热烈;
四是政府部门现场无法准确回答的问题,要求在会议结束后的10日内书面答复市人大常委会及询问人。

四是创新会议宣传报道机制,变“单一监督”为“复合监督”。

积极推动人大监督与媒体监督的有机融合,从会前调研,到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从会议现场的报道,到会后整改情况的报道,均引入市属主流媒体全程参与。一是对专题询问进行全程网络图文直播和电视录播,二是以专题片、系列跟踪报道等形式反映承诺事项整改落实情况,三是通过网络征集询问问题,将直播间网友提问转为询问现场的询问问题。这些全面深入的报道,吸引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专题询问直播网页累计访问量超过12万人次),使人大监督的方式更加丰富、社会关注度持续提升。

五是创新会后跟踪监督落实机制,变“点式监督”为“链式监督”。

综合联动运用考察调研、座谈汇报、听取报告、专题询问、会后跟踪监督、满意度测评等手段打好监督组合拳,打造监督链条。一是将会上询问问题和会前收集发现的问题,及在网络直播时网友提出的意见,汇总形成问题清单,要求市政府部门根据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二是同一议题的两场询问会结束后,形成专题询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办理,要求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研究处理情况;
三是在次年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清单及研究办理询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切实推动承诺的兑现和问题的解决。

通过创新专题询问机制,有力促进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询问主题进行深入研究和了解,提升了询问问题的精准度和深度,提高了审议发言的质量;
更促进了政府及其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工作,推动政府部门结合询问会上的回答和承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使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得到迅速推进和有效落实。

**年开展了消防工作专题询问,督促市政府领导多次带队调研检查消防工作,组织签订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政府为核心、市直部门和行业系统为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推动各级各部门开展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65289处,摸排并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32家;
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共建成微型消防站2526个,并纳入了“119”指挥调度体系;
发动全市各商业区、工业区、旅游区组建区域联防组织75个;
新增消火栓127座,整修396座,社会火灾防控基础不断夯实。同时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在全国率先与共享单车开展消防公益活动,使3万辆共享单车成为消防宣传流动平台。

**年开展了房屋征收回迁安置工作专题询问,督促市政府加快安置房建设和选房回迁,推动解决不动产权证办理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区上渡新苑、浦口新城和晋安区火车北站改扩建工程安置地d1地块3个项目551户745套5.775万平方米安置房已完成回迁选房;
年底前可完成中寰花园(斗中加洋地块)等14个项目的回迁选房工作。**区凤仪家园、**区联建新苑二三区、金闽二期、永南佳园和晋安区洋里佳园5个项目已按规定完成初始登记工作,年底前可完成**区凤湖新城二区等18个项目的初始登记工作。

专题询问监督机制的实际成效,验证了对特定监督议题,有效组合多种监督形式,打造监督链条,可以达到比单一监督方式更好的监督实效,今后还可以把“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形式结合进来,切实打好监督组合拳,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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