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17 17:28:02 浏览量: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立足防范,集中整治,强化监管,推进创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农机监理工作职能,妥善处理好重特大农机事故,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实施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不断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监控措施,一旦发生农机事故能有条不紊地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组织人员最短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道路及时畅通和农机生产正常进行。

三、危险源的确定及整治

根据我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和农业机械的分布及生产经营情况,我镇危险源主要为:⑴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在全镇较为普遍,未纳入农机监理部门的管理之中,易引发农机事故;
⑵在一些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路况较差的边远山区村,有拖拉机载客载人现象;
⑶农业机械量大面广,且部分农业机械使用年限较长,已到报废年限,车况差;
⑷装载超长超宽超高,行驶中易造成挂擦翻车;
⑸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欠缺经常性系统性的培训,技术水平较低。

镇农机站要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出所在地的危险源及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督促驾驶操作人员主动报户、参加培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

四、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较大农机事故(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发生后,立即起动紧急预案。

2、领导小组的职责

(1)在组长的统一指导下,具体来组织和处理农机安全事故。

(2)根据预案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险程度及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查、修订、补充和完善,使本事故紧急预案不断得到更新和完善。

(3)负责配齐农机事故处理用的专用车辆、勘察、影像、通讯设备,保证接到事故报告,在第一时间内出发。

3、组长、副组长职责

(1)负责对本预案的组织实施;

(2)负责定期演练事故应急救援;

(3)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4)事故处理中的做出重大决策。

4、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突发农机事故应急日常值班工作。

(二)明确分工

领导小组应落实好人员。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负责对现场取证、勘察、分析,写好调查报告,做好事故责任认定,确保事故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及时上报信息

1、镇农机站设立农机事故报告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镇农机站必须做到:

(1)按照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照事实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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