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13篇

时间:2022-11-15 08:28:03 浏览量:

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13篇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XXXX小学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学校局域网的稳定和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13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13篇

篇一: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XXXX小学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学校局域网的稳定和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信息安全条例。第三条坚持信息发布专人操作、校长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四条定期检查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情况。第五条重要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应当采取备份措施,应当有处理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灾难恢复措施。第六条所有教职员工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篇二: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XX教育局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教育局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应城教育信息网的稳定和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信息安全条例。第三条联网的中小学校必须设立专职网络安全管理员,网络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参加由公安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安全培训.第四条坚持执行对发布信息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的制度、上网信息日常检查制度、安全事故和案件报告制度、黑客入侵和有害信息上报制度、对员工和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五条建立同公安机关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的通报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案件和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与本单位有关的案件和事故;在重要、敏感时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开通值班电话,保证与当地公安机关的热线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六条安全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安全情况。第七条重要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应当采取备份措施,应

  当有处理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灾难恢复措施。第八条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

  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

  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第九条必须具有高级管理员权限的管理人员方能获知

  进入主机的密码.主机密码必须由数字、合法的符号和英文字母组成,必须为8位数.主机密码必须每月更换一次。

  第十条教育局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县教育局将适时组织检查。

  

篇三: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通用5篇)

  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

  每半年向旗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并书面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专职党务干部为成员的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2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单位舆情和职工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局党组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局党组每年在局系统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向旗委报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局党组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局党组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

  各坊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4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几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至2次;及时报告本村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15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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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教中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冠县职教中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第三条办好我校中等职业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学校各部门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阵地的规划和管理。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部门是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态阵地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有效管理的前提下,

  有序推进建设和使用,决不给反主流意识形态的错误理念提供任何传播渠道。

  第四条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增强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强化对校园网站、新闻网页、校报、广播站、新媒体平台、出版物等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各种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学术沙龙、社团组织等的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课堂讲坛管理

  (一)课堂讲坛是学校宣传思想阵地的重点。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积极发挥课堂讲坛立德树人的主渠道作用。

  (二)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纪律负责。教师要切实加强课堂管理,强化教学纪律,自觉遵守《冠县职业教育中心关于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若干意见》、《冠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检查条例》等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

  (三)相关科室和专业部要严肃课堂纪律,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教师要自觉依托课堂讲坛,使课堂讲坛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第六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一)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遵循信息网络规律,树立正确导向,着力内容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育人环境,维护学校网络信息安全。

  (三)遵守国家关于网站、域名、IP地址备案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网接入管理,规范校内部门接入移动互联网、使用社会网络资源管理。

  (四)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要求,各单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必须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工作,健全舆情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组织保障机制、舆情搜集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应急预警机制、应对处置机制和总结评估机制等,切实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应对能力,提高对网络的管控能力。发现意识形态苗头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党委宣传部上报。

  第七条讲座论坛意识形态管理

  (一)举办讲座论坛(含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牢牢掌握领导权和话语权。

  (二)举办讲座论坛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报告人要对自己的报告内容负学术、政治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举办面向全校的讲座论坛实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坚持“一会一报”制。

  第九条对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校外新闻单位需作宣传报道的,必须征得主办单位同意,并经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报道时要注意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对未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律不作宣传报道。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在校内举办讲座论坛。特殊情况由校外机构或个人租借校内场地(报告厅、会议室、教室等)举办的报告会和讲座,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本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

  (二)申请人所属单位(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负责审批;

  (三)申请人所属单位(部门)于审批后3个工作日之内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一条主办单位(部门)邀请校外人员举办讲座论坛的,必须认真审查报告人身份和报告内容,必须向报告人明确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二条我校师生到校外举办讲座论坛,报告人必须经所在单位(部门)批准。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报告人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三条主办讲座论坛的单位(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在校内指定位置张贴海报,公布报告人、报告内容、举办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加强学生社团管理,实行社团成立和年度检查制度,由团委负责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管理,建立出版质量监督检查体系,由社科处负责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新媒体平台、出版物以及宣传橱窗、墙报、海报等,由各相关科室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党委宣传部和各科室应当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阵地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给学校造成影响的,对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发生责任事故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追究处理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6】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1郑州成功财经学院艺术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落实制度体系,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机制。学校党委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职责清晰,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守土有责”思路,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艺术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艺术系领导担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处理相关工作。

  二、是以务求实效为目标,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措施。

  通过“控制场地”方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课堂、课外活动场所、报告会、讲座”管理操作流程。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和环节。从申报到审批的各个程序均责任到人,可追溯倒查人性化的管理既活跃了学术活动,又实现了对意识形态的有效管理。以提升素质为抓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水平。不断丰富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政治学习不断强调意识形态管理的重要性,周密部署相关工作。

  三、以队伍和学科建设为重点,切实把控课堂阵地

  在教育教学环节,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通过《教学工作规程》明确规定教师应有的政治素质,根据“开课条件”、“任课资格”、“德育要求”和“教学评估”等要求,结合学生评教和督导制度等,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管理,以积极健康内容占领课堂主阵地。

  四、加强对学生活动的引导和管理。

  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大学生文化平台。

  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篇四: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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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对职责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

  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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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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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第一篇: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教育局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应城教育信息网的稳定和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信息安全条例。

  第三条联网的中小学校必须设立专职网络安全管理员,网络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参加由公安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安全培训。

  第四条坚持执行对发布信息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的制度、上网信息日常检查制度、安全事故和案件报告制度、黑客入侵和有害信息上报制度、对员工和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五条建立同公安机关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的通报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案件和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与本单位有关的案件和事故;在重要、敏感时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开通值班电话,保证与当地公安机关的热线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安全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安全情况。

  第七条重要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应当采取备份措施,应当有处理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灾难恢复措施。

  第八条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九条必须具有高级管理员权限的管理人员方能获知进入主机的密码。主机密码必须由数字、合法的符号和英文字母组成,必须为8位数。主机密码必须每月更换一次。

  第十条教育局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县教育局将适时组织检查。

  第二篇:意识形态之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办公及教师教学用计算机等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细则

  1、网络管理中心机房及计算机网络教室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上述设备是否正常,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2、校园网由学校电教处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电教处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由电教处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3、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

  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4、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电教处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5、网络教室及相关设施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准对社会开放。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电教部门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8、电教部门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电教部门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未经电教部门及校园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0、切实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1、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备课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上网行为和相关软件应用的指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教处处理。

  12、对校园网络实行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及信息安全运行情况。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篇六: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五、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

  一、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二、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三、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四、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五、联系沟通制度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三、职责分工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

  一、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二、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三、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四、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

  

篇七: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2021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

  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2021年学校慢性病防控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慢性病防治工作总体要求,积极参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的特点,落实与加强慢性病

  防治知识的普及,帮助师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从群体防治着眼,个体服务入手,认真组织实施慢性病干预项目,特制定___年我校慢性病防控工作制度。

  一、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网络、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的领导,我校专门成立了慢性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责成专门科室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落实。开展综合防治工作具体安排、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检查考核等。将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明确了各处室在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从而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慢性病防治网络和工作队伍。二、摸清底数、建档建卡、实施干预管理。为了实现对慢性病患者的干预与管理,采取多种途径发现慢病患者。通过每年一次的师生体检,及时统计,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然后报县疾病防控中心及时建档管理。之后,配合县疾病防控中心医生严格按照防治方案相关要求及患者的临床评估级别、类别制定个体化随访管理方案,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管理与干预,填写慢病管理卡(册)。我校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干预措施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发放健康教育处方;二是要求患者定期随访指导,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及用药情况,复查或了解患者血压或血糖控制水平,督促其坚持用药,并根据治疗效果给予相应指导,同时填写慢病管理手册和管理卡;三是实施面对面干预,针对每名患者的病情及其主要病因进行面对面、个体化干预,如指导其戒烟限酒、低脂低盐饮食、适量运动、

  心理平衡以及盐勺、油壶的具体使用方法等;四是开展防治知识讲座,定期邀请专业人士为师生进行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讲解相关防治知识并接受咨询。

  三、广泛宣传,开展教育活动,提高自我防病意识。为提高广大师生特别是慢病高危人群的自我防病能力,根据校内慢性病高危人群特点,利用各种形式如广播、讲座、健康专栏等,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减少危险因素。全面落实健康教育课,保证每学期8-9学时,结合地方及学校特点,保证有2课时的慢性病防治健康内容。有统一教案、有教师、有考核。四、开展“小手拉大手”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活动。以“走家庭、走社区”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以校园网、宣传展板、家长会等为宣传平台,让学生及家长在学习生活中更便捷、更自觉地提高对慢性病的认识,形成学校、家长、社区的三方全力,建立持久、和谐的健康互动关系。五、改善师生教学、学习条件,经常督促学生学习习惯。努力改善学生学习,教师教学的硬件条件,保证空气清新,无噪音,光线充足,学具合格,课桌椅可调,教室微小气候定期监测。要求教师经常性督促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如注意书写要求,坐姿正确等。六、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认真组织好阳光体育一小时活动,(快乐大课间)活动,保证时间,保证项目,要有检查,要有成效。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重视学校体育工作,上好体育课、组织好大课间及体育活动,春季田径运动会和冬季长跑等。

  八、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对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如近视、龋齿、肥胖、营养不良等,加强监测,努力实施矫治计划。

  

篇八: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篇九: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中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特别是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和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校园的侵害,掌握网络舆情主动权,加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作目标

  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坚决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及时掌握学校学生在各种网络媒介中的言论和动态,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师生意识形态。二、主要内容

  本制度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宣传思政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三、组织结构

  成立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

  领导下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

  组长:副组长:组员:及各班班主任网络舆情监督员负责监测学校的微信工作群及网络上的舆情情况,了解各网站当前的舆情,及时将舆情通报上级管理部门,督促及时控制和引导;负责跟踪各班级的舆情控制及引导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四、工作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及时准备好跟回帖材料。在处置网络舆情事件时,一定要端正工作态度,多渠道、多方法全面了解事件真相,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应负的责任;在回应时不要只站在如何消除对学校和学校形象的影响上,而要站在师生或受害者的立场上。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和当事人事情真相,进行真诚、公开、及时的沟通,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赢得学生的理解和信任。根据某一重大舆情事件的发展态势和走向,最大程度地争取媒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适时转移目标,发布最及时权威的信息,左右网络舆情的走向,把噪音杂音压下来,使该网络

  舆情信息关注度逐渐转冷。要加强正面宣传,树立良好风气。五、网络舆情监测

  网络舆情监测由网络舆情监督员对涉及的网络信息进行查询、收集,对新出现的网络信息及时下载,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送办公室分转交办。

  1.监测对象。较经常出现涉及本学校和学生相关舆情信息、帖子和相关跟帖。

  2.监测内容。网络上涉及学校和学校的敏感工作和容易被关注的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学校和学校的意见、建议、投诉,相关问题的咨询,涉及教师、服务人员等人员行为和效能作风问题等。

  3.监测方法。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站和论坛进行定期浏览,收集相关敏感话题和信息。

  4.监测形式。一是每天至少1次对相关网站进行浏览和搜索,并做好监测记录;二是每周至少1次的舆情通报。六、网络舆情的应对机制

  1.被网络媒体出现和转载的一般突发事件和申诉建议的负面报道,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个工作日内向具体业务主管人汇报,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处置并回应。

  2.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的重大突发事件、网上投诉举报,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引发的错误舆论导向,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天内向主要领导汇报,2个工作日内作出

  初步处置并回应。3.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被上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特别

  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3小时内向主要领导汇报,1天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七、重点监察内容

  学生在网上不得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1.编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讲谤他人;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6.损害学校和学校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篇十: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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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五、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

  一、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二、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三、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四、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五、联系沟通制度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三、职责分工

  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完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

  一、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二、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三、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四、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

  

篇十一: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完整版)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

  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

  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五、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一、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二、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三、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四、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五、联系沟通制度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一、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三、职责分工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一、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二、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三、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四、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

  

篇十二: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意识形态校园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XXXX学校网络舆情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特别是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和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校园的侵害,掌握网络舆情主动权,加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作目标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坚决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及时掌握学校学生在各种网络媒介中的言论和动态,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师生意识形态。二、主要内容本制度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宣传思政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三、组织结构成立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

  网络舆情监督员负责监测学校的微信工作群及网络上的舆情情况,了解各网站当前的舆情,及时将舆情通报上级管理部门,督促及时控制和引导;负责跟踪各班级的舆情控制及引导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四、工作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及时准备好跟回帖材料。在处置网络舆情事件时,一定要端正工作态度,多渠道、多方法全面了解事件真相,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应负的责任;在回应时不要只站在如何消除对学校和学校形象的影响上,而要站在师生或受害者的立场上。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和当事人事情真相,进行真诚、公开、及时的沟通,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赢得学生的理解和信任。根据某一重大舆情事件的发展态势和走向,最大程度地争取媒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适时转移目标,发布最及时权威的信息,左右网络舆情的走向,把噪音杂音压下来,使该网络舆情信息关注度逐渐转冷。要加强正面宣传,树立良好风气。五、网络舆情监测网络舆情监测由网络舆情监督员对涉及的网络信息进行查询、收集,对新出现的网络信息及时下载,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

  梳理等工作,及时送办公室分转交办。1.监测对象。较经常出现涉及本学校和学生相关舆情信息、帖子

  和相关跟帖。2.监测内容。网络上涉及学校和学校的敏感工作和容易被关注的

  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学校和学校的意见、建议、投诉,相关问题的咨询,涉及教师、服务人员等人员行为和效能作风问题等。

  3.监测方法。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站和论坛进行定期浏览,收集相关敏感话题和信息。

  4.监测形式。一是每天至少1次对相关网站进行浏览和搜索,并做好监测记录;二是每周至少1次的舆情通报。

  六、网络舆情的应对机制1.被网络媒体出现和转载的一般突发事件和申诉建议的负面报道,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个工作日内向具体业务主管人汇报,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处置并回应。2.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的重大突发事件、网上投诉举报,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引发的错误舆论导向,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天内向主要领导汇报,2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3.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被上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3小时内向主要领导汇报,1天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七、重点监察内容学生在网上不得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编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讲谤他人;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6.损害学校和学校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篇十三: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

  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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