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乡村治理现状,困境及转型对策5篇

时间:2023-05-01 09:56:01 浏览量:

篇一:我国乡村治理现状,困境及转型对策

  

  农村社区化治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进入21世纪以来,在农村社区建设中,以农村新社区为载体的社区化治理方式逐渐兴起,它对推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转型,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但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农村社区化治理存在诸多突出问题,如治理的技术手段亟须创新,服务对象和内容不够全面等;其推进面临诸多困境,如缺乏权威的法律规范指引,治理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治理的社会基础较为薄弱。完善农村社区化治理,需要国家出台城乡社区组织法,推动农村社区化治理走向法治化,保障多元治理主体的平等地位,形成多层次、协同性、包容性农村社区化治理体制机制。地方实践探索中要进一步创新农村社区化治理手段,推动农村社区化治理走向信息化;适应社会开放、流动的特征,拓展农村社区服务的对象和内容;通过多元路径培育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区化治理。

  标签:社区化治理;治理现代化;创新

  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进入21世纪以来,党中央提出了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目标。各地在农村社区建设实践中积极创新社区治理方式,一种以农村新社区①为载体的社区化治理方式逐步兴起,成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转型的重要推力,也是新时期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益探索。

  一、我国农村社区化治理的现状

  社区即“基于一定的地域边界、责任边界、具有共同的纽带联系和社会认同感、归属感的社会生活共同体”②,共同的情感关怀维系着人们对社区的认同,这是传统社会乡村社区的显著特征。在现代社会,在多种力量的作用下,农村经济社会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从业方式、社会交往和组织方式、价值观念、利益需求等都发生着巨大变化,传统农村社会逐步变迁、解体,农村社区的形态和结构也在潜移默化地发生重大转变。如果说传统农业社会中的农村社区是以血缘、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内生封闭性共同体,那么工业社会中的社区则具有外生性特征,它是不同身份的居民基于生存、发展需要结合而成的社会集合体,既是个体的私人生活领域,也是群体的公共生活领域。在现代社会,社区共同体不是一个纯粹的国家领域、市场领域或社会领域,而是国家、市场、社会都在其中的一个混合领域(第四领域)。农村新社区具有社会性和公共性两个基本属性,是国家治理基层社会的基础载体,以农村新社区为载体的农村社区化治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农村社区化治理的实践探索

  从历史发展来看,我国农村社区治理经历了传统社会以宗族组织为载体的“宗族治理”,新中国成立初期以行政村庄为基础的“村庄行政化治理”,人民公社

篇二:我国乡村治理现状,困境及转型对策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困境与对策措施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困境与对策措施

  当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也迅速推进,部分农村地区因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本站今天心准备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困境与对策措施,有所帮助!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困境与对策措施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的农村面临着越来越突出的环境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村实现小康目标及整个社会现代化进程的羁绊。本文对目前农村环境问题及治理的现状进行简要概述,并论证了造成我国目前农村环境污染面临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应对农村环境问题的应对策略,并对我国农村环保的未来前景充满了信心。

  关键词:农村;环境问题现状;治理策略

  前言:毫无疑问,中国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国,不仅农村面积及农村人口比例在全国占绝对优势,而且这样的比例在世界范围也是排名居前。我国改革开放最初的改革突破点也在农村,然后在各个领域逐渐展开直至今天。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我国农村三十多年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广大农民从束缚的土地和环境中走出,带动了全国经济结构和经济形势的巨大变化。由于自己所学环境专业使然,更关注农村在快速发展中存在和面临的环境问题,对于我国目前农村环境治理面临的困难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在此基础之上对改变这些困难和现状也进行了一些思考,提出了粗浅的应对策略,并分三部分进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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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

  1、生活废弃物对农村环境的污染。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村镇规模不断扩大,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由此带来的生活废弃物越来越多,而在我国的绝大部分农村,都没有专门开辟的废弃物堆放场谈不上对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多数农村甚至连统一的垃圾堆放点都没有,垃圾等废弃物随意沿路边、村边、河边堆放,不少农村都是旱厕,没有排水管路,更谈不上对污水的处理。夏天恶臭扑鼻、蚊蝇滋生,雨天污水横流,脏乱不堪,凤天尘土弥漫毫不夸张的说,不少的农村村落都处在垃圾围城的危险境地,饮用水源遭到污染和破坏,农村人居环境日益恶化。

  2、农业生产对农村环境的污染。

  我国人多地少是基本国情,土地资源缺乏,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位居世界末尾。为了让有限的土地资源产出需要供给越来越多人口的粮食作物,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不可避免。我国农村的化肥利用率平均在30%-50%,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浪费,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随着害虫抗药性的不断增强,农民单位面积使用的化肥也在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大量的农药残留物留在了土壤、水体及作物之中,在引发生态环境危机的同时,也对人的生命健康带来了巨大危害。

  3、乡镇企业和农村养殖业的发展对农村环境的污染。

  改革开放带给农村的还有乡镇企业和各种养殖业的大发展,两者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发展都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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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企业多数存在布局混乱、产能消耗巨大、设备落后等问题,而且绝大多数的乡镇企业没有防污治污设施,工业废水、废气、废物肆意排放,不仅严重恶化了农村环境,也对全国的环境质量带来了巨大压力。同时,农村养殖业正处在由分散的农户经营向规模化、企业化方向转型的阶段,在养殖业大力发展的同时,由此产生的畜禽粪便等生产污水、恶劣气味带给环境的又是一个巨大的污染源头。

  二、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分析

  1、农业科技化水平低下。

  同样是发展中国家,以色列和巴西的农业生产极为发达,农业科技水平高。而我国与之相比就相差甚远,归根结底的因素在于我国农业的科技化水平处在一个十分低下的状态,大量的科学信息和知识转化不到农业生产之中。大包干虽然在短时期内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其分散经营,单打独斗的经营模式不利于高科技因素的普及和推广。同时,我国对于农业科技的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明显处于较低的水平,农民获得科技知识的渠道也不够畅通快捷,农村科普基本处于无人管,无人问的状态。低科技化的农业生产必然消耗更多的自然资源,必然带给环境更多的污染来源,进而逐渐形成恶性循环。

  2、农业人口的大量减少。

  逐渐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的农民,必然面临进一步提高生活水平的需求,伴随住房、医疗、教育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全面产业化,薄薄的土地显然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于是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家乡,离开了土地进入城市谋生打工,留在农村的多数是老幼病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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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家乡好多村子在平时基本看不到50岁之下的农民。大量接受过基本教育的农民却没有在土地上繁衍生息,留在农村的多数是老人,低龄且高知的从业人员屈指可数。农村农业人口不仅在很快减少而且明显存在智力结构失衡,素质较低的结构性矛盾,从业人员缺乏或者基本没有环保理念,很难适应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和环境治理的需求。

  3、政府农村环保治理的体制限制及投入的不足。

  近年来,我国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环境综合治理中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采取了很多措施。但相对城市的环境治理,我国广大的农村环境治理明显滞后。农村在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农村基层政府为了发展经济,不可避免对环境保护和治理存在忽视。同时,农村环境治理涉及范围广,层级多,各级政府对农村环保治理投入的资金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求,加之农村自身的环保体系薄弱,没有形成有效的执法和治理网络,环保治理的微小结果也极容易出现回潮。

  三、农村环境污染的应对策略

  1、加大农村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农村环保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必须首先从农民的思想入手,从日常小事做起,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一切传媒手段进行环境保护方面意识的宣讲,而且还要重视农村中小学教育之中的环保教育,用身边的事例教育和培育农民摈弃落后的生活方式,走上绿色环保的农业发展模式,逐步营造绿色就是生产力,环保就是吸引力的浓厚氛围,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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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和绿色生产模式,提高环保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中的附加值,让农民实实在在看到环保带来的巨大潜力和实惠,为治理农村环保问题奠定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和舆论氛围。

  2、有效控制农业生产污染,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要在全国建立土壤调查和污染防治示范,建立农产品的监管和安全检测体系,在制定农药和化肥使用的标准体系的同时,大力推广和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同时,在巩固养殖业规模化经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污染物处理设备,鼓励进行养殖业和种植业的集约化经营,形成生态环保产业链条。大力扶持发展绿色环保产业,摆脱旧日的粗放模式,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生态观光旅游,在改善环境的同时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民走可持续的循环发展道路。

  3、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和政府环保治理投入力度。

  要不断重视和实现农业科技成果向田间地头的转化,鼓励农民进行科学种田:要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的沟通,促进科技成果的直接转化:要加大土地流转力度,鼓励土地成片规模经营,改善农村人口比例,吸引在城市打工的年轻人回乡,利用高科技手段实现在家门口的致富,为农村持续发展储备好智力和人才资源。政府要切实加大对农村环保治理的投入力度,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大力整治农村环境,改善居民人居环境,并不断形成合力。

  4、完善农村环保治理的政策法规。

  我国颁布实施过有关农村环境和资源的法律法规,但并没有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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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化、制度化的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碎片化和可操作性不强的薄弱点。农村环保治理应该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主题紧密结合,加快农村环保立法力度,力争在短时期内形成比较规范的法律体系,同时严厉打击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在国家制度层面上确保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制化和制度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基础。

  结论:尽管目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方面存在一系列这样那样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立法层面上进行优质的顶层设计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同时通过宣传教育、产业转型引导、污染防治三措并举,抓住抓好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这个良好契机,就一定能在短期内实现农村环境面貌和环境质量的改造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物质基础。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困境与对策措施

  摘要:当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也迅速推进,部分农村地区因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基于此,本文阐述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现实意义,分析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临的现实困境,并就如何摆脱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困境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为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提供参考。

  农村人居环境,是与城市人居环境相对的概念,指农民聚居、以农业为生计基础的地表空间。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生态宜居的发展目标,是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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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其中生态宜居就是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目标。

  1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现实意义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惠普的民生福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仅仅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任务,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本要求。

  1.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在20__年汶川地震之后,人居安全成为灾后农村聚落重建的基本要求[1],灾后生态重建也将生态安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融入到人居安全和灾害管理之中[2]。自20__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困境与对策措施

  摘要:十九大以来,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放眼全国上下,农村人居环境状况还很不平衡。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全国的高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及时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如何全面认识新时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价值,进一步提升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实现乡村垃圾科学有效及时"清集转运处",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体制机制,成为摆在我们当下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笔者身在基层党校,试从全面认识新时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价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临的困境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对策措施等方面展开了思考与探讨。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困境与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价值;困境;对策措施

  十九大以来,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放眼全国上下,农村人居环境状况还很不平衡,与老百姓的盼望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广大农民的根本福祉,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色。

  从重庆市农村地区来看,人居环境矛盾最突出的是垃圾污水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脏、乱、差"问题。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行动中,如何一、全面认识新时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价值,进一步提升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实现乡村垃圾科学有效及时"清集转运处",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体制机制,成为摆在我们当下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

  一、全面认识新时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价值

  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中"生态宜居"的要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二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有力抓手。人民生活在美丽的人居环境之中,可以减少重大疾病的发生,更能到得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滋养。人民吃上美丽环境之中种养加工出来的食品,可以吃得更放心,更能从源头上预防身心健康。

  三是加强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推动乡村社会治理中激活村民主体作用,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努力构建政府治理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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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新格局。

  四是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的攻坚行动。整治行动具有紧要性和现实性,为治标赢得时间与机会。可以为全面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获取经验,助力减排承诺的落实。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临的困境

  (一)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较差

  村民对落后的生活习惯缺乏改变的能动性,对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认识不高,环境与健康意识淡薄。滥施滥用农药化肥、随意丢弃生产生活废弃物等行为较为普遍,农村生物多样性被破坏,土壤、湖泊和地下水被污染。普遍存在乱倒、乱泼、乱堆,人畜混杂,农村的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极易诱发各种疾病。问村民:"你们就看着这样脏,也不管吗?"村民的答复几乎都是"我们农村就是这样子的"。以秀山为例,20__年接受国家扶贫验收后,仍有千余户未脱贫户,其中一半以上是因病致贫。

  (二)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机制不完善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健全统一管理机制。农村环境卫生涉及到环保、农林、畜牧、水务、城乡建设等多部门,而相关部门之间没有一个完善的协作体制机制。加之考核上,大部分乡镇只是每年进行一两次考核,乡村评比奖励机制不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投入没跟上,清扫保洁队伍不稳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没能做到全面、协调、有序地开展,难以巩固整治成果。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困境与对策措施

  (三)镇村规划未能全覆盖,环卫基建滞后

  目前,我市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未能实现全覆盖,管理水平较低。村落规划建设中普遍没有综合考虑排水、排污、绿化、杂物堆放、家畜饲养等农村实际问题,多数村庄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基本处于乱泼乱倒,自由排放状态,对河流、地下水有污染。户无垃圾桶,居民点无垃圾箱体,乡镇缺乏转运设施,县上垃圾处理方式落后。

  (四)农村人居环境法治化、制度化建设滞后

  "重城市,轻农村"的污染防治思想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目前又无专门立法,相应的规定只是散见于一些法规之中。而各地政府出台的措施主要是以上下级之间工作要求的形式出现,对广大村民不能产生直接的约束力。对乱扔乱倒、乱堆乱放等不良行为缺乏必要的行政强制手段和处罚措施,且部分村民漫天要价、刁难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和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这致使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乏力。

  三、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对策措施

  (一)增强干部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

  思想是行动先导。植入健康的思想,会提高行动的方向性。加强农村干部队伍的培训成为指导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关键。培训可以由上级政府和部门,或结合当下开展的"乡村振兴讲习所"送课下乡,以乡镇为单位的方式进行,印发资料、上辅导课,现场讲解;或有计划地组织乡村干部赴异地学习考察,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建立起一支愿干事,懂业务、能办事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队伍。

  破陋习,需要宣传、教育、引导和管理持续发力。一是定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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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参加环卫集中整治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与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相结合,着力培养村民良好的卫生习惯;三是通过村文化墙、广播、标语等媒介进行宣讲释惑;四是建立卫生文明户的奖励机制,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五是在"乡村振兴讲习所"常年开设环保、健康教育实践课,带动村民转变观念。

  (二)夯实"四级"责任制

  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做实组织领导责任。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县"四大家"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县级部门联系村(居)、干部联系农户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二是强化镇街属地责任。明确属地乡镇(街道)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划片包干,负责辖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三是明晰村居具体责任。明确基层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和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议,建立村规民约、自治公约,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卫生收费、村环卫保洁员管理、卫生评比等工作制度,并全部上墙公示。制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加强日常管理。四是激活群众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村规民约,自觉维护村容环境卫生,做好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工作,规范有序摆放院落杂物,自觉缴纳卫生费,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村环境卫生改造,养成良好的衛生习惯。每月由村上组织对户卫生进行评比,每月评出两户卫生户,两户落后户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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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仅供参考

篇三:我国乡村治理现状,困境及转型对策

  

  政治与法律丨乡村治理法治化面临困境及解决路径程颖宜?(中共河南省安阳市委党校?河南安阳?455000)【摘?要】?文章以乡村治理法治化为出发点,分析了当前乡村治理法治化面临的困境,如法制不健全、法制意识淡薄、法治队伍力量薄弱等,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科学立法,逐步形成完备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加强机构建设,夯实依法治理组织基础;整合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帮助广大群众理解和认识法治化的意义;建立和完善乡村治理法治化监督与考评体系。【关键词】?乡村治理;法治化;困境;路径基层是依法治国的根基所在。一方面基层是法治中国建设最为薄弱的环节,尤其是在乡村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素养不高,法治意识淡薄,法治力量不足,是各种社会矛盾多发地带,乡村治理法治化难度大,任务艰巨。另外一方面,基层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动力所在,基层干部在基层法治化实施中取得的一系列成果可以有效丰富社会主义法治内涵,使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那么,在当前的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中存在哪些困境,该如何解决呢?本文将对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述。一、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困境1、乡村治理法律制度不健全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来说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农村治理也已经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在农村治理中除了国家所制定的《宪法》之外,还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绝大部分地区都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办法。但实际上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基层干部文化水平高低不同,因此所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质量可谓是参差不齐,如部分经济发展落后,偏远的山区地区的章程以及村规民约的更迭速度相对来说比较缓慢,所制定的部分村规甚至存在有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问题,同时还有部分地区所制定的法规政策只是纸上谈兵,没有真正的应用到实践中。2、乡村基层干部法制意识淡薄,缺乏依法治理的理念乡村治理法治化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基层领导干部推行相关工作,这样才能更好的带领广大村民积极的践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的言行。但实际上许多乡村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是比较淡薄的,乡村基层干部学法、用法以及守法的意识不强,依法办事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比较差。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一是因为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他们对于法治建设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在平时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时,要么是以权压人,要么是讲人情、讲关系,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积极性并不是很高。在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时,前瞻意识并不是很强。二是因为法治宣传效果不佳,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不是很强。当前,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都存在青壮年劳动力流失的现象,农村以老人和儿童为主,而老年人的文化素养本身就比较低,他们对于一些新知识、新思想的接受速度相对比较慢,在普及各类法律知识时,必须要更加具有针对性和贴近性,这样才能真正的将法律知识渗透到村民心中,但实际上基层干部在工作中显然缺乏这种认识。[1]3、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力量薄弱乡镇公检法司力量和行政执行力量不足的问题在乡村治理法治化中的问题一直都比较突出,许多基层司法机关都存在工作人员不足,素质不高、人员老化以及工作力量不足等问题。政府法制机构的力量相对来说比较薄弱,这种现象长期持续下去,容易导致基层法治制度刚性不足的问题,比如说国家针对乡村治理法治化推行各项制度的时候,所制定的一些配套方案以及法律事实细则,由于基层法制队伍建设力量薄弱,在推行过程中不够深入彻底,这也是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二、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的解决方法针对上文中提到的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困境,笔者认为可以尝试从以下方面入手予以解决:1、科学立法,逐步形成完备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加强立法是实现乡村治理法治化转型的基础所在。在具体立法过程中,首先负责制定乡村治理法规的工作人员,要对所在乡村的基本发展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要熟悉宪法的各项条款,这样才能制定出有特色、可操作性强,不容易被村民抵触的基层法规。其次,可以对乡村法规体系实施动态化的管理,一方面需要结合农村治理形势的变化,不断的调整乡规民约的内容,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适时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帮助基层干部更好的借助法律管理乡村日常事务,解决矛盾纠纷。另外一方面,针对一些已经修定的,与广大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当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变化,做出新的调整。最后,要理清乡村法规体系之间的关系。如乡村的乡规民约、地方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在乡村矛盾和纠纷不可调和的情况下,究竟该依从哪些法规,公平公正的处理问题。[2]2、加强机构建设,夯实依法治理组织基础乡村治理法治化并非是基层干部或者是政府机关单方面的责任,其需要全体公民的共同参与,需要乡村群众的积极配合,这样才能有效的解决法治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为了更好的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笔者认为可以尝试建立乡镇公共决策咨询委员会,借助该委员会广泛的吸纳更多的社会精英参与到乡村治理法治化工作中,为其出谋划策,并对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以保证党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在推行各项新的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一些重大性问题时,要具有风险意识,分析相关工作的开展,可能会对当地社会以及居民生活造成的正负面影响,进而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此外,还需加强基层人民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法制机构的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法治人才,为乡村治理法治化的转型出谋划策。3、整合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我国乡村数量多,分布比较分散、覆盖面广,因此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工作面广,工作量大是不可避免的现象,而这对于乡村治理法治队伍实际上也提出了相对比较高的要求,对于基层工作人员来说,他们不仅需要熟悉各项法律法规,同时还需准确的把握各个乡村的习俗以及经济文化发展情况,这样在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时,才会更加的得心应手。基于这样的原因,笔者认为在未来的工作中,要想更好的推动乡村治理法治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基层法治队伍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吸纳更多优秀的高素质人才,整合资源,适当的进行村组合并,解决当前法治化治理中存在(下转第55页)的缺点和不足。[3]80新西部NEWWEST2020年04月中旬刊

篇四:我国乡村治理现状,困境及转型对策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我国乡村治理的困境及对策分析

  作者:王永鑫

  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01期

  摘要:我国一向重视乡村治理问题,这与我国的特殊国情是分不开的。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国,农村治理的主要模式是村民自治的“乡政村治”,该模式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其缺陷也逐渐显露出来。我国农村公共事务管理比较落后,农民对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而乡村社会供给能力明显不足,这对矛盾的发展使得人们在关注乡村治理问题。因此,如何更好地发挥乡村治理的积极作用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乡村治理;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D42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2-0300-01作者简介:王永鑫(1991-),男,汉族,甘肃庆阳人,本科,现就读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我国正处于社会改革的关键时期,传统的社会结构受到挑战,农村社会逐步从伦理社会向法理型社会转变。农民的流动性不断增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乡村社会向以业缘关系为纽带的现代社会转变。乡村社会不再是封闭性社会,农民的视野和见识都在拓宽,农民对于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呼声越来越高,而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的财政资源紧缩,治理能力明显不足。

  一、乡村治理概念分析

  乡村也就是农村的意思,治理一定会涉及到权力的运用从而影响到社会以及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领导、管理和协调社会发展的目的,治理主要体现的是公权力对基层公共事务的管理。乡村治理主要是指各级政府、村治组织、村级干部和农民等多个乡村治理主体,为了实现促进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维持乡村社会政治稳定,增加乡村社会供给利益等一系列目标而互相合作、共同参与有关乡村各类事务的组织、管理和调控的过程。

  二、我国乡村治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乡村治理模式是乡政村治,也就是农民在乡镇基层政权的管理下,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实施基层自治。该模式的实施为乡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稳定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发展了农村的基层民主,农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得到保障,积极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的管理,乡村社会的民主氛围得到很大改善。农村法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依法治村观念深入人心,各项法律制度在农村得到推广,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但是,我国乡村治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篇五:我国乡村治理现状,困境及转型对策

  

  XIANGCUNKEJI乡村科技我国乡村治理法治化发展面临的困境及对策方真(泰安市泰山区委党校,山东泰安271000)[摘要]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法治化对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乡村治理法治化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需要根据新的乡村治理目标,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道路。[关键词]乡村治理;法治化;法治宣传[中图分类号]D422.6;D92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909(2021)25-14-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到基层法治、基层治理法治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重点在基层等重要内容。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法治化对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大部分农民群体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法治意识相对较为薄弱,导致实现乡村治理法治化面临较大难度。因此,要想保障乡村治理法治化工作有序推进,必[1]设还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远远无法满足实际的需求,极大地制约了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应的,法治建设的相关理论研究同样缺乏,仅仅是从静态方面进行了研究,很少涉及动态的建设方面,导致系统性研究缺乏。在推进社会主义乡村治理建设过程中,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把静态建设和动态建设融为一体,深入探讨乡村治理建设过程中的乡村治理法治建设,对更好更快地推进乡村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均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意义。2我国乡村治理法治化发展面临的困境须正确认识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面临的困境,针对困境制定适宜的应对策略。1我国乡村治理法治化现状从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发展历程来看,我国共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97年),民众法治意识普遍提升阶段;第二阶段(1997—2012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立阶段;第三阶段(2012年至今),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阶段。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是法治国家,社会是法治社会,政府是法治政府。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并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全体公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所持有并遵循的心理意识与行为方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全民法治意识在不断增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对于建设公平、正义的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不仅对发展经济、推动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也是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现阶段我国法治化建设情况不容乐观,尤其是乡村治理在推行法治化建设的进程中不断出现问题。因此,了解法治的内涵,探索乡村法治化建设的实现途径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就目前的法治化建设进程来看,乡村治理的法治建2.1农民普遍缺乏法治意识相较于城市地区,乡村法治教育一直以来都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大部分农民群体法治意识较为淡薄,加之由于当前农村地区农民群体的年龄相对较大、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导致农民群体在懂法、学法、用法等方面面临较大困境。根据有关调查,大部分农民群体往往不关注法律,大多数村民认为只要自身没有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法律就与自身不存在联系。另外,即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外界侵害,大部分农民也都会选择忍气吞声,并不会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2]。2.2乡村法律法规不完善乡村治理法治化发展离不开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支持。但从现实情况来看,现有的乡村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相应的法律规定也不够具体,导致乡村治理存在有法难依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有关乡村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过于笼统,且有关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强;第二,有关乡村治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相较于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现有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同时缺乏针对性,不能有效引导乡村治理法治化工作的有效开展。14XIANGCUNKEJI2021年9月(上)Copyright?博看网www.bookan.com.cn.AllRightsReserved.

  2.3乡村法治队伍力量薄弱乡村法治队伍力量薄弱一直以来都是众多乡村在乡村治理法治化发展过程中普遍面临的问题。从现实情况来看,大部分基层司法机关面临工作人员欠缺、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且现有的乡村法治队伍还存在人员老龄化问题,严重制约了乡村治理法治化工作的推进。2.4乡村治理体系规则不完善科学合理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保障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基础,倘若缺乏完善的治理机制,则会导致公权力运行缺乏监督管理,私权力行使缺乏保障。但从当前乡村治理体系来看,还存在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一方面,乡村治理主体权责规定不够明确。现阶段,我国乡村主要采用乡村政治的方式来开展乡村治理工作,然而现行法律规范中并未针对基层政府、村委会对应的权职范围进行明确的规定,导致实际执法过程中权、责、利之间存在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乡村治理机制不够完善,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本身是采用现代化法治规章制度针对乡村原本使用的社会规则体系进行调整,以此针对乡村治理行为进行规范,从而有效促进基层治理能力稳步提升。但从现阶段的情况来看,乡村治理机制不够完善,对于纠纷解决、利益表达、民主参与等工作的开展仍旧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同时参与渠道、维权渠道等方面不完善,导致农民群体产生不满情绪,制约了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3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发展的建议3.1加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仅要提升农民群体的法治意识,而且要引导乡村干部主动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其自身的法治意识不断强化[3]。具体可从硬宣传、软宣传两个层面来加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第一,硬宣传。硬宣传主要指的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标语及新媒体等开展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宣传教育工作(见图1)。第二,软宣传。软宣传主要指的是结合农民群众的实际情况,全面宣传与农民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部分农民群众还不够了解,因此可以在对其进行整体宣传的同时,选择一些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内容,来激发群众的兴趣,使农民群众能将法律与自身实际生活进行有效联系,在提升农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同时,大力宣传自治、法治、德治,推动“三治”深入融合(见图2),让农民群众正确认识“三治”,巩固法治教育成果。3.2构建层次分明的乡村法律制度体系首先,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法规。从当前乡村治理现实情况来看,在行政管理、权益保障及民主监督等方面仍旧缺乏法律法规的科学引导,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优化调整,通过法律法规厘清当前村两委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关系,明确对应的运行流程、职权范围等,保障各方能够在乡村治理法治化过程中统筹协调、科学分工。其次,高度重视村规民约方面的优化工作[4]。从当前乡村治理法治化发展来看,其并非需要将乡村所有行为纳入法律规范,而是应当在法律法规的整体规范下,适当结合农村地区伦理道德、民俗民风、习惯做法等,设计符合农村地区的制度化规范机制,为乡村治理法治化发展提供有效的框架支持,以此推进乡村自治,规范农民群众的社会行为。最后,积极推进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进行无缝衔接。从当前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实际情况来看,可以积极利用村规民约,对村规民约中的制定程序、制定主体进行全面规范,积极加强村规民约备案审查体系建设,使农村民间规则体系与法律法规进行无缝衔接,从而有效保障法治精神的顺利落实,为实现乡村治理法治化奠定良好的基础。图1乡村法治硬宣传图2乡村治理法治化“三治”融合3.3采取多元措施强化乡村基层执法力量第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乡村干部法治能力培训教育活动。对于乡村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需要充分结合乡村实际情况,将乡村社会的特点作为参考依据,从现实工作着手,深入围绕近年来各种热难点问题,设计科学合理的培训内容[5]。从培训模式来看,需要充分结合乡村基层执法人员的文化水平、年龄、经历等多元化特征,在开展多元化理论教学的同时,适当应用模拟教学、现场观摩、案例教学等模式,强化乡村基层执法人员的直XIANGCUNKEJI2021年9月(上)15Copyright?博看网www.bookan.com.cn.AllRightsReserved.

  XIANGCUNKEJI乡村科技任,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绩效考核当中的占比,构建日常化的法治监督管理体系。针对考核监督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法治问题,应当第一时间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优化调整,从而有效保障权力运行朝着法治化的方向发展[8]。4结语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基。因此,要深入分析当前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开展成效,正视当前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面临的困境,充分结合乡村地区的实际情况,通过加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构建层次分明的乡村法律制度体系等多元措施强化乡村基层执法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工作顺利开展,为法治中国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参考文献[1]侯路瑶,朱海斌.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治理法治化研究:以广西边境地区为例[J].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20(6):108-112.[2]彭澎.乡村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价值内涵与路径选择研究[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5):1-5.[3]李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治理法治化路径研究[J].安徽农学通报,2020(14):10-12.[4]陈湘清.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乡村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9(2):81-85.[5]吕德文.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实践过程:基于P县砂石盗采治理的分析[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110-116.[6]周素英.略论乡村法治化治理视域下的村规民约:以福建的村规民约为例[J].北京印刷学院学报,2020(9):47-50.[7]蒙罗雯.西部落后地区的乡村法治化建设路径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8(13):134-135.[8]王生斌.乡村精英参与与合作社治理法治化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8):87-96.接体验,在提高其法治理论水平的同时,提高乡村基层执法人员的实践水平。第二,提升基层干部法治能力。提高基层干部准入门槛,强化乡村基层执法队伍的法治导向考核。在人才选拔过程中,要综合引入法治考试、群众访谈、跟踪监督等多元化的选拔方式,不仅要对人才的法治综合水平进行全面考核,而且要将其法治工作情况纳入个人档案,并将上述资料作为提拔、任用、降职、免职相关干部的依据。此外,为形成乡村基层执法力量长效考核机制,应将基层执法力量法治化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如分别将乡村基层执法人员的个人守法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开展工作情况等纳入考核指标,从而有效提升乡村基层执法人员的综合水平。3.4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对于当前乡村治理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未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乡村治理机制。首先,构建依法决策机制。针对乡村现有决策机制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乡村治理法治化要求,建立健全对应的规章制度,全面规范决策相关的主体、范畴、流程等,同时明确决策失误对应的责任、追责规定等,以此不断优化调整决策合法性审查体系,保障依法决策机制的科学性、规范性[6]。其次,建立健全权益表达机制。在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的过程中,进一步细化当前农村治理中的意见反馈机制、线上维权平台、村民信箱、村两委定期接访制度等,建立更为明确的规章制度,有效畅通制度化权益表达途径,以此提升农民群体对乡村治理平台的信任度。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全面优化利益评判的制度和标准,积极推进利益补偿方面的公平、公正,逐步引导农民群体养成良好的利益诉求理念[7]。最后,为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机制,还需针对权力运行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即针对乡村治理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干部的法治考核工作,特别是对于实际矛盾纠纷的解决来说,需要全面细化法治在考核当中的占比。在此基础上,全面完善法治监督长效化机制,各乡村治理相关的街道、村均需要全面明确推动法治工作的相关人员与主体责16XIANGCUNKEJI2021年9月(上)Copyright?博看网www.bookan.com.cn.AllRights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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