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安机关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探索与实践

时间:2022-05-04 13:00:01 浏览量:

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利用典型推动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政治优势和宝贵经验,也是公安机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方法。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机关坚持把典型推树工作贯穿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始终,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机制,分层次、有重点地推出了一批体现时代风貌和公安机关特色的先进典型,较好地发挥了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一、注重民主性,完善培树先进典型的常态化发掘制度。典型只有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广大民警对其产生认同感,才能感到可亲可敬、可比可学。群众满意不满意、服气不服气、认可不认可,应当作为评价典型的根本标准。

一是层层把关,面向基层选树。洛阳市公安机关在选树典型中注重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把关,把投票权交给群众,把推荐权留给基层。面向基层、贴近实战,不求先进形象高大全,惟求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让推选出的典型能够真正代表基层。对基层推选的典型,坚持全面考察考核,了解基层意见,听取群众声音,与候选人逐一见面,专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察考核,保证推选的典型事迹突出、精神感人、群众公认。2016年推树的10余名“创新实干标兵”和业务能手95%来自一线民警,全部经过严格的考察审核,这些经过基层推选、市局考核选树的先进典型,事迹对外宣传后,得到了全局上下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二是系统建库,扩大覆盖范围。着眼典型推树工作长远发展,按照“分层建、分类储、统一管”的“三常态”原则,层层建起“先进典型储备库”,为培养先进典型打下坚实基础。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储备库,要求各单位全面遴选培养对象,每月进行更新补充,每季度至少推荐2名以上候选典型;
区分爱岗敬业、爱民为民、创新实干、敢于担当等不同类别,对做出突出贡献、赢得群众好评、事迹真实感人的候选典型分类建档,统一管理。此外,还将各单位建库成效与绩效考评成绩挂钩,量化考评标准,每月通报讲评。目前两级储备库累计储备候选典型已达300余人。

三是跟进表彰,提升典型影响。采取“动态表彰、集中表彰、送奖上门”的“三结合”方法,积极建立健全表彰奖励机制,对先进典型符合表彰奖励条件的,及时进行表彰,同时开展“送奖上门”活动,把荣誉带到基层工作岗位上,把喜报送到基层民警手中,真正让先进典型感到光荣,让广大民警崇尚典型。

二、注重持续性,完善培育选树先进典型的考评制度。培育选树先进典型是一项持续性、系统性的工作,应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挖掘、培育和选树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同时要关心爱护先进典型,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并注重结果运用,在职务调整、晋升等政策层面予以倾斜。

一是在思想上尊重,增强“归属感”。运用“首时慰问”、“三级联系”、定期座谈等有效做法,不断增强对先进典型的重视度,切实让先进典型感到组织关怀,体会温暖关爱。施行“首时慰问”,功模获奖而回、民警抓捕归来,市局领导都会到车站、机场迎接,给予祝贺;
对关键时刻“勇于亮剑、敢于担当”的英勇负伤民警市局领导第一时间进行慰问。推行“三级联系”,市局、分县局、基层一线领导与先进典型定期进行思想沟通,及时了解思想动态,解决思想问题。定期组织座谈,每年组织功模和先进典型代表座谈会,市局主要领导都亲自参加,听取意见建议,送去问候。2015年以来,市局党委班子成员累计到车站、机场迎接民警230余人次,先后与130多名功模和先进典代表进行座谈,“三级联系”制度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落实已经实现常态化。

二是在生活上照顾,提升“幸福感”。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关心爱护力度,施行节日走访、参观学习、优抚措施的常态化落实,帮助先进典型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消除他们后顾之忧。建立节日慰问制度,申请专项经费开展节日走访,慰问先进典型,并将组织先进典型外出参观学习列入每年承诺为民警办理的十件实事,2015年以来,累计组织功模和先进典型代表外出参观学习60多人次。落实优抚措施,在功模优抚、困难家庭补助、子女上大学奖励等方面进行帮扶,既增强了先进典型的幸福感,也加强了民警家属对公安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三是在工作上关心,强化“认同感”。积极为先进典型创造良好的进步空间,引导其在各自的岗位上再创佳绩。推行跟踪培养机制,帮助先进典型树立持续发展的理念,保持鲜活的生命力。实行“两个优先”,优先提高职级待遇、优先予以提拔重用。近年来,20余名先进典型被优先提升职级待遇。

三、注重示范性,不断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辐射作用。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必须站在时代高度、紧扣时代脉搏、做到与时俱进。

一是用好宣传手段,弘扬新风正气。积极主动的宣扬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使更多的民警受教育、被激励。做实对内宣传,在公安网主页开设“民警风采录”专栏,集中对基层单位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系列宣传。强化对外宣传,将先进典型宣传纳入公安宣传的重点内容,有计划地对筛选确定的先进典型培育对象,进行系统地挖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同时,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络沟通,积极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扩大先进典型的舆论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做好学习转化,发挥激励作用。采取民警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完善方法手段,将学习典型经常化。大力开展“学先进、找差距、鼓干劲”活动,凝聚警心,鼓舞士气;
期间,先后组织了“大讨论”、“主题征文”、“回头看”等专题活动,帮助民警学习先进事迹、发现自身问题、有效整改提高、提升工作干劲。分层级、分梯次组织“身边人讲身边事”40余场次,以道德讲堂为载体,安排先进典型讲述自己的事迹,感染身边民警,确保广大民警学有榜样、做有示范、赶有目标。每年举办先进事迹讲述报告会,先后在8县1市巡回做报告12场,近5000余名政法干警现场聆听了报告会,让民警与先进典型面对面交流互动,受到了广大民警的欢迎。

三是办好评比活动,发挥辐射功能。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立体化的评比活动,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做到树起一个典型,带动一个群体。坚持专项评比和经常性评比“两手抓”的做法,通过“老黄牛”式爱岗敬业模范、“爱岗敬业之星”、“创新实干标兵”、“十佳办案能手”等专项活动,在全局内部掀起立足岗位、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
通过“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争创文明服务示范窗口、争当文明服务标兵”、“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等经常性活动,让广大民警在本职岗位上亮出身份、接受监督,极大地激发了民警履职尽责的工作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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