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银行员工(5篇)

时间:2023-05-04 15:21:01 浏览量:

篇一: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银行员工

  

  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一)中共中央制定出台的《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目前,干部能上能下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突破,工作中一方面是不合格的干部占着职位难以下来,必然导致合格的干部难以到位,另_方面,干部的“下”也不规范,没有可操作性强的规范化管理机制,主观性较强,往往导致矛盾激化。如何才能实施好这一规定,我谈如下看法。

  首先,要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分得清干部的好坏,才能准确实施能上能下。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的考核,加强对其思想状况以及部分个人生活、财产情况等监督管理,同时要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监督,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实际情况。

  其次,要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干部“德”、“绩”

  的考核,坚持民主测评和社会公认度评价相结合,实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换届考察、任职考察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考核在干部选用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

  再次,要建立健全“上”、“下”机制。坚持围绕发展选人、以人为本选人、扩大民主选人、竞争择优选人,认真分析干部性格气质、专业特长和熟悉领域,做到人岗相适。建立健全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和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干部,重点选拔能吃苦、能干事的干部。打开干部能“下”通道,让履职不力者、不严不实者、不为乱为者、考核末位者、违法违纪者及时能“下”。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二)“能上”是一种激励,“能下”同样是一种激励。实现干部“能下”“真下”,并不是为了惩戒处分、排斥打击哪个干部,而是要建立优胜劣汰、奖优罚劣、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新机制。(来源:人民网)《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那些低效无为,懒政、惰政,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职、工作推进不力、工作状态不佳或群众认可度较低的干部进行分类“维修”。这无疑给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因此,要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就要找准发力方向,让干部上的有理、下的有据。

  其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再明确、再细化。明确“上”的原则和细化“下”的依据。为此,在使用《规定》时,各级要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一视同仁,让干部上得公平,下得服气。

  毋庸置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其目的是让“下”的压力化为“干”的动力,激发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通过落实《规定》,让真正想干事、肯干事的党员干部有机会、有舞台、有位子,把干部的注意力引导到干事创业上来,让汗水孕育果实,让成果惠及百姓。

  在落实《规定》中要找准发力方向就是在日臻完善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中体现从严治党,明确从严之规定,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权威,在实践中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落实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是织密制度之网、划清底线之纲。要织好这个网,抓住这个纲,目的是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以严格的“体检”标准把好干部能上能下之门,从制度上打通干部能上能下的血脉循环。

  总之,在落实《规定》上,要明确重点发力方向,对于“下”的干部也要鼓励重新起步、让他们看到“上”的希望,给他们上的机会,避免“一锤定音”。

  拓展阅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

  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

  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主要规范对有关领导干部的组织调整。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党的纪律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四条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既要严格执行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等制度规定,又要加大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的工作力度。

  第五条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退休)手续。确因工作需要而延迟免职(退休)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党组织同意。

  第六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任期年限、届数和最高任职年限,一般不得延长。加强任期内考核和管理,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应当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干部任期内免职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除《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所列情形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一)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本

  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二)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决策,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三)抓作风建设不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比较突出的;(四)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用人上不正之风比较突出的;(五)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甚至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发生上述情形的,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问责程序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八条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应当进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

  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必须及时予以调整:

  (一)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二)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三)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四)组织观念淡薄,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或者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报甚至隐瞒不报的;(五)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六)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

  (七)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八)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九)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十)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

篇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银行员工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2022学习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程向纵深发展、推动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成果。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治吏的政治责任,深入学习理解此次修订的内容,以“明月”照亮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之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用人导向鲜“明”为“指挥棒”,引领政治生态正气清“风”。“善用人者,必使有材者竭其力,有识者竭其谋。”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对干部最大的激励,“上”好一个能激励一大片,“下”准一个能鞭策一大片。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对推动健全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大意义。要聚焦“国之大者”,充分总结运用干部队伍建设的经验,将“要么提拔进步、要么原地踏步”的单向激励机制,转变为“干得好进步、干得不好退步”的双向激励机制。惩前是为了毖后,治病是为了救人,要畅通“能上能下”的渠道,大胆启用符合重新任职条件的干部,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确保“下”的干部既受惩戒、又受鞭策、更受激励。要发挥好选人用人导向“风向标”“方向盘”的作用,破解

  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改善庸懒散躺、推拖绕躲的腐朽风气。

  以干部管理严“明”为“金标尺”,激励担当尽责蔚然成“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点是解决“庸者下”的问题,难点是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掌握和执行。《规定》本次修订重点聚焦“庸者下”,通过细化完善具体情形、调整程序、调整方式,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引导、激励、约束作用,提高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制定是保障,贯彻执行是关键。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动态掌握干部日常表现,将“能上能下”与干部动态管理“榫卯相接”。当干部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时,不能避重就轻,出现“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的问题,要敢于“亮剑”,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和调整程序推进“能上能下”,对应该“下”的规范“下”、坚决“下”,让“板子”打准“痛点”,反向倒逼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以教育引导通“明”为“指明灯”,推动从严治吏化雨春“风”。以“年龄太大”“岗位调整后不熟悉工作”等理由选择“躺平”的少数干部,说到底都是思想上出了问题。《规定》指出,要深入细致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保护其干事创业积极性。“化民成俗,必自庠序”,只有常态化推进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不断加强教育引导,将领导干部的“思想阀”拧紧,从“要我干”的被动思想转变成“我要干”的主动意识,才能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从严治吏的现实目标。要加强事前教育,教育引导干部摒弃“能上不能下”的错误“官念”,破除“官本位”思想,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强化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对“不能干”的提供针对性学习培训,对“不想干”的持续传导责任压力,对“不敢干”的帮助克服畏难情绪,推动“下”的干部继续发挥作用,健全完善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干部管理机制。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2022学习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要架

  牢“能上”的“登高梯”,用实“能下”的“过滤网”,开启“再进”的“蓄能阀”。

  架牢“能上”的“登高梯”,激荡干事创业的“春江水”。“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规定》的制定为的就是让能者“能上”,让有为者有位、善为者能为。人岗相适、人岗相配、人岗相宜是事业发展进步的“必要条件”。通过系统化、全周期、全过程干部队伍梯次构建与激励政策,将“精兵强将”选出来、用起来、配上去,让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脱颖而出、拾级而上,实现自我价值、砥砺奋进征途。要用好制度的“工具箱”,盘活岗位“腾笼换鸟”的新气象,切实让“能者”在吃苦中吃香,让“能者”在流汗中留芳。走稳新时代“赶考之路”,要架牢“能上”的“登高梯”,抖擞干部的“精神细胞”,擂响奋进的“喧喧战鼓”,让干事创业的“一江春水”绵延流长、浩荡不息。

  用实“能下”的“过滤网”,畅通顽症痼疾的“中梗阻”。“为官择人者治,为人择官者乱”。《规定》中列明列清了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具体情形,将干部的“度量衡”“基准线”划清、标明。各级党委(党组)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功夫下在平时、下在前头,通过分析研判、考核考察、巡视巡察等一系列“硬手段”“强措施”,核准干部履职尽责的“清单”,查清人岗“匹配度”“相适度”,全面掌握干部“贡献度”“输出值”,打破擅长“打小算盘”

  “玩花样”,习惯“踢皮球”“打太极”,有“精神短板”“精神离职”现象干部的“金饭碗”。用实“能下”的“过滤网”,排干干部不想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水分”,让顽症痼疾的“中梗阻”畅通淤堵、健康活流。

  开启“再进”的“蓄能阀”,健全选育管用的“赛马场”。人尽其用、人尽其才。《规定》指明,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下”的干部不是“一棍子打死”,对“上”的干部也不是一锤定音、一劳永逸,而是要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选育管用机制体制,让“能上”“能下”的活水奔流起来,昂扬起“再进”“持续进”“不进则退”的奋发势头。开启“再进”的“蓄能阀”,要秉着关心关爱的态度,不放弃任何一个,不偏倚任何一人,激励“下”的干部再作为、再贡献、再奋斗,让“上”的干部时刻保持“空杯心态”,在千里马奔腾的“赛马场”竞相驰骋,以“满格状态”“满分状态”善作善成,持续在岗位建功立业、发光发热,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政治生态。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2022学习心得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新常态,在“能上能下”中见真章。

  立标准重考核,让干部“上得硬气”。“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要用好干部选拔任用“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建立公正、明确的考评标准,匹配一整套激励、奖惩、问责机制。面对错综复杂的风险挑战和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要把考评机制的“天平”向一线倾斜,让考察干部的“镜头”向一线聚焦,根据干部“拼”的精神、“闯”的劲头、“干”的作风来论能庸、识优劣。让真正德才兼备、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做到以品德立身、用能力服人、让业绩说话、靠廉洁树威,上到领导岗位上后始终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保持拼搏的劲头。

  划底线考实据,让干部“下得服气”。“上”要德才兼备,“下”要有理有据。既要从思想上解决观念问题,打破“官本位”“铁交椅”的陈旧观念,营造树立“无功便是过,平庸就是错”的干事创业氛围;也要重视全流程规范,打通“全链条”,以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程序为基础;架起“广

  角镜”,以日常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论相结合为依据;打开“聚光灯”,以工作之外的日常生活作风口碑为补充,绘出领导干部“全息画像”,让谁上谁下清晰明了。同时把轮岗交流制度与“下”的环节有机结合,让领导干部下得心服口服。

  重回访多帮带,让干部“下仍有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既要打破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陈旧思维,在实践操作中对“下”了的干部也不能“一下定终身”。一方面,《规定》明确提出了“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以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改革探索、先试先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每一名干部的选拔、培养、任用都关系到党和国家的事业,要把岗位调整作为新起点,强化“回炉”修炼,鼓励引导干部再起步、再作为,对在新工作岗位上积极努力工作,德、才、绩突出的,仍可进一步使用,给予“下”了的干部以期盼。对在新岗位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通过回访、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诫勉。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吃透《规定》文件精神,用好干部能上能下政策,让干部上得硬气、下得服气、下仍有为,才能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篇三: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银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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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制定和实施《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能上能下”剑指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贯穿一个“严”字,是我们党在治党管党新常态下对人事制度作出的重要规约,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有力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四为”。

  一是要明责修为。把对党忠诚作为政治上的?定海神针?,坚定信仰、坚定立场、坚定信心,确保政治方向不偏,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立德立言立行,以理论的清醒指引方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性宗旨不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二是要知责思为。“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领导干部应从自身做起,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群众的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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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需求与期盼来开展。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看、思、听、问、做”五个字——常看、勤思、诚听、善问、实做。精心组织,扭住每一个时间节点、每一个工作环节不放松,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是要履职敢为。加快改革发展必须有“亮剑”精神、“忘我”精神和“创新”精神。敢于坚守原则,遇到问题和事情,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敢说真话和硬话,坚持按法律、纪律和规矩办事;敢于否定自我,用发展的眼光审视评估自己,定期对认知行为等“内存”进行更新升级,腾出新空间,接纳新事物;敢于直面难题,敢于揭短亮丑,勇于责任担当;敢于创新突破,把握经济发展和作风建设新常态,提振精神,顺势而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不踩法纪红线,不越道德底线。

  四是要尽责善为。强化“公仆”意识和“以民为本”的施政理念,心系群众、为民造福。经常深入基层,“身”入一线,“心”入群众,想民之所需、民之所求、民之所愿,及时解决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二项规定、县委十二项规定为指导,带头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常态化,转作风接“地气”,不折不扣地落实惠民政策,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篇四: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银行员工

  

  学习遵循《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颁布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要解决好“下”的问题,有效发挥以“下”促“上”的正向效应,加快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保持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让干部“下有标准、上有阶梯”。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修订的《规定》着眼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重点和难点,对具体情形、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要深入理解《规定》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办法,分层级、分领域、分岗位设定干部“下”的标准,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做到制度面前一视同仁,讲原则不讲照顾,只有以严的制度、厉的手段把那些不想干事、不敢干事,也干不成事的人清除出党的干部队伍,才能真正把那些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选出来、送上去,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

  在考准考实上下功夫,让干部“下有依据、上有道理”。干部能上能下,必须拿出科学精准的考核结果。《规定》第五条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要将考核功夫下在平时,注重在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现场考察干部担当本领、担当精神,对在疫情防控最前沿、矛盾调处第一线等急难险重岗位的具体表现进行全程纪实,注重在家庭访、邻里访、社区访中识别干部政治素养、道德品质,有效听取知情人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干部八小时内外情况、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综合巡视巡察、审计信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等情况,对干部进行精准画像,真正识别出谁该上、谁该下,严格执行核实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等操作规程,做到规定动作一步不漏、程序严密不留隐患,使干部“下”的服气,“上”的硬气,只有让不胜任、不作为的干部让位子,才能让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有位子,充分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

  在跟踪问效上下功夫,让干部“下有保障、上有劲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规定》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对“下”的干部要通过回访、帮带、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跟进干部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组织决定,引导重怀热忱投入新的岗位。要加强跟踪回访,充分利用考核考察、调研督查等时机,注重听取干部群众的反映和意见,了解“下”的干部现实表现,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

篇五: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银行员工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学习心得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下面店铺和大家一起来分享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学习心得。希望你喜欢!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学习心得(一)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必须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当前,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地探索出了一些比较有效的干部“下”的措施和途径,使干部“能下”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

  学习《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学习《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目前,干部能上能下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突破,工作中一方面是不合格的干部占着职位难以下来,必然导致合格的干部难以到位,另_方面,干部的“下”也不规范,没有可操作性强的规范化管理机制,主观性较强,往往导致矛盾激化。

  领导干部下基层要受到实际效果,很关键的一条就是要培养对群众的感情,时刻把群众的困难、冷暖放在心上,“心系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

  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耐心对待群众,耐心听取群众对改善民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呼声;耐心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化解群众的疑虑困惑。毛泽东同志说过,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生活的基层,对实际情况最了解,因此干部下基层要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学习他们的经验,同时也要听取他们的建议。干部下基层要诚心对待群众。在与群众接触的过程中要摆正自己与群众的关系,要以平等的姿态、真诚的态度接触群众,诚心诚意与群众交流思想,这样才能获得他们的理解与信任,才能实现干部下基层的目的。

  干部下基层,关乎广大领导干部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关乎民心向背。有人曾形象的将下基层比喻成“鸭子”,告诫广大大党员干部要沉下去。怎样才算沉下去了呢?要做到轻车简从,不要前呼后拥;要明察暗访,不要冰山一角;要真抓落实,不要走马观花;要饱含深情,不要高

  高在上;要提振精神,不要满腹牢骚;要一视同仁,不要嫌贫爱富;要持之以恒,不要一阵清风。总之,广大下基层的党员干部要真正把群众当成亲人,以耐心、虚心、诚心和真心接触广大群众,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与支持,为建设经济强省、提供强大动力。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学习心得(二)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明确指出,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不难看出,《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正是从制度建设上确保三中全会精神的落实。而笔者认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关键是"能下"。

  尽管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就废除了领导干部职务的终身制,然而“干部能上不能下”,特别是“不能下”的问题依然存在。就其原因看,在干部选拔中论资排辈,唯年龄、唯学历、唯分数的现象还较为突出,受"下必有错"观念影响,领导干部一旦升迁到某一行政级别,此后只会平调或者升迁。干部不仅不能提前退休,即使工作出现差错或失误也是暂时平调或异地为官。哪怕是严重违纪被问责,待风声过去又悄然复出,甚至官复原职。干部的这种能上不能下造成了诸多弊端,不仅影响了干部队伍活力,一些政治觉悟高,敢于担当,服务能力强的人,因干部"不能下"却想为而无位。而且还因此滋生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土壤,干部"不能下"成为了一些干部腐败的温床,严重阻碍了改革的快速推进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正如会议所强调,推进解决干部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我认为,要解决"能下"的问题,既要从转变观念上入手,还应从制度建设上着力。改变"上荣下辱"、"下必有过"的旧观念,严格执行退休制度、任期制度,正确对待“上”与“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干部"能上"标准,完善干部"能下"规范,科学构建考核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社会保障等相关配套措施,以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通过推进干部能上能

  下,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用起来,从而提高干部队伍活力。我认为,此规定作为干部体制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必将成为治理庸政、懒政的一把"利剑"。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学习心得(三)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6日召开会议,会议由中共中央主持,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关于若干规定(试行)》。

  此次会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好用好领导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学习《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学习心得会议中提到,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在干部工作中,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制定和实施《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推进制度改革,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又要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干部能上能下被要求予以推进。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专向规定系我国首次提出。在反腐这个大的形势下,着对于领导干部新的选拔标准、方式等也将是一个新的契机。我们就是需要在这样的领导体制下走向共同发展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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