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牌户外广告代理发布合同_广告代理发布合同

时间:2022-01-05 15:43:12 浏览量: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在户外广告上为甲方制作、安装、发布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户外广告牌规格:

1、长14米、高6米、共壹面,总计84平方米。

2、广告画布的材质为户外广告喷绘布。

3、广告亮灯时间:4个小时/天(夏令时每日19:00—23:00,冬令时每日18:30—22:30),

亮灯起止时间可根据客户要求调整。

二、广告发布地点:

阳朔高田(高田高速公路出入口)(具体位置见附图)。

三、广告发布形式:

1、版式广告牌。

四、广告发布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制作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甲方组织人员验收,三日后如甲方无回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发布日期),共计年。

五、广告服务费用:

广告费用:年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元),此款项包括一年内的广告发布费、壹次画面制作费、审批费、占地费、维修费、日常保养费、税收等。

甲方分四期支付乙方广告费用,付款方式如下:

1.第一期:合同签订之后七日内,甲方将合同的全年广告发布费总金额的30%付给

乙方,即人民币元整(¥:元)。

2.第二期:年月日上画面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七日内,甲方将70%的广告

费人民币元整(¥:元)支付给乙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广告发票后付款,广告发票需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开票单位必须与乙方名称完全一致。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广告实际发布时间延期的,每期付款时间按广告实际发布时间顺延支付。乙方承担因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发票而造成广告发布款延期支付及其它的责任。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款项,每拖延一天支付当月广告发布费的0.5‰的逾期违约金。

六、双方责任:

1.广告采用甲方提供样稿和制作元素方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样稿。乙

方擅自更改的,甲方有权拒付广告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有责任审查广告内容与表现形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

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提出修改意见、要求甲方进行修改。在甲方作

出修改前或甲方拒绝修改,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3.广告发布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报工商部门审批,甲方积极提供与广告审批相关的

证明性、有效性文件的复印件及盖公章,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保证在7个

工作日内获得批准。任何一方造成广告发布延误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广告延

期发布责任;因广告发布手续不全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广告制作、安装由乙方负责。乙方须保证广告牌的灯布喷绘清晰、颜色均匀无太

大色差(基本保证一年不褪色);画面拼接处平整、对齐,没有明显的画面拼接痕

迹;有足够的亮度、整体亮度均匀。广告制作、安装完毕后,乙方须提供广告牌

白天和晚上的照片,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人员前往验收。在广告安

装及发布期间,乙方负责广告牌的安全防护工作。因各种原因(含不可抗力因素)

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5.因政府部门行政行为(包含市政建政策)以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拆除户外广告设

施或其他不可抗因素造成广告发布终止,乙方扣除实际已发布天数的广告发布费

用后,将甲方已支付而尚未发布的广告费用退回甲方,甲方退还乙方多开数额的

发票;如另择地点发布,双方另行协商。

6.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负责每年一次广告画面制作及安装费。如甲方在合同期内要求

再次换广告画面,则相关费用含广告画面制作及安装费由甲方负责,甲方委托乙

方制作和安装的,收费标准按25元/㎡计算,所开据的发票为“画面更换”服务

类发票。

7.乙方负责广告牌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甲方广告正常发布,若出现损坏、不清洁、

不亮灯等,乙方应在48小时内完成维护工作。超过48小时未完成修复的,则广

告发布期按实际维护广告牌所占用的相应天数顺延。逾期修复,按每延误一天延

长广告发布时间2天的方式处理。

8.如市政府市容征用该广告牌发布公益性广告,则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发布公益广告,

则乙方按实际征用天数顺延给甲方,公益广告画面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有义务

提前告知甲方,同时公益广告发布期满后,乙方负责恢复原广告画面。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按

合同总金额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逾期20天未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

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并保留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力。如甲

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后,乙方不按时发布甲方广告的,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

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推

迟执行合同的,则广告发布时间应顺延。

3.乙方不按约定更换甲方广告画面,自甲方提出更换广告画面之日起,乙方需退回

甲方未发布的广告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

4.乙方不及时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八、不可抗力:

广告发布后,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部门的合法行为等)导致广告终止的,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并按实际广告发布时间计算广告发布金额,广告发布费在广告发布终止日后30天内结清。

九、其他:

1.甲方若需续签本合同,应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告乙方,与乙方办理续签合同

手续,在同等价位,同等发布时间的条件下,甲方享有该广告牌优先续约权,逾

期不办理,则视为甲方主动放弃。

2.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以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合同附件或

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经办人:经办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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