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一中至2020学年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时间:2022-02-19 11:53:1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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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一中至2020学年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南靖一中至学年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现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我校参照教育部、我省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意见,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提出我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校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重要参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发展性。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加强学习和生涯规划的指导,明确发展方向,激发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坚持客观性。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做到事出有据、评价客观。

.坚持公正性。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建立健全公示举报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坚持可操作性。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与学校日常教育教案活动相结合,评价过程简便、直观、易操作,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信息化。

三、我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组织机构及班级评定小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组织机构由学校领导、年段长、班主任组成,主要负责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并监督评定工作。班级评定小组由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具体评定工作。

组长: 吴力文(校长)

副组长:阮延明(副校长)

成员:高一段长:简胜张剑雄

高二段长:王志汉吴伟杰

高三段长:庄江鹏林成全

各班班主任

各班班长、团支书

四、评价内容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等日常行为规范情况,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和持续时间。

.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修和选修课程学习成绩,特别是具有优势学科的学习情况。

.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坚持每天小时体育锻炼情况等。

.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的情况,包括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研学旅行、参观体验与社会调查、科学探究、创造发明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成果、调查报告等。

五、评价程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依托“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完成,高中学生入学后均需在系统上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在省级管理系统中的评价记录遵循如下程序:.写实记录。我校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制度,制定符合本校教育教案实际的学生成长记录册。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入学生成长记录册。材料收集灵活采取文字、照片等形式。

.整理遴选。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和典型事实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高中毕业前,班主任指导学生在整理遴选材料的基础上撰写自我陈述报告和典型案例材料,并撰写简要评语,客观、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公示审核。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每学期末或次学期初,在班级、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将拟录入省级管理系统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其佐证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确保材料真实客观。

.录入系统。学期初,学生等用户及时将经公示无异议的信息内容填入省级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位置,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负责对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我校负责将学生课程学习成绩录入省级管理系统。我校严格按照评价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核实与确认提交工作。确认提交后,学生、教师、学校可按规定的权限,查看相关内容,但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学校须提出申请并逐级报批,最后由设区市教育局审核修改。

.形成档案。学生高中毕业前,高中学校根据每学期录入的材料进行归类汇总,由省级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经学生确认后在本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学生、班主任、校长签字以及高中学校盖章后存入学生档案,并提供高等学校招生使用。

六、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与举报制度。凡录入省级管理系统、不涉及个人隐私的一切信息,都必须在适当的范围、以适当的方式公示,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建立申诉与复核制度。学生对每学期生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和最终生成的《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我校接到申请后,会限时进行调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学生。

.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的,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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