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防控基层税务人员廉政风险

时间:2022-03-06 13:43: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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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防控基层税务人员廉政风险

浅析如何有效防控基层税务人员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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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有效防控基层税务人员廉政风险

苍山县国税局局长朱勇建

信息来源:山东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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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是各级税务机关一项长期性、持久性工作,而基层一线的税务人员肩负着为国聚财、为民执法的重任,直接与纳税人打交道,处在利益分配的焦点上,受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很容易产生以税谋私、为税不廉等问题,必须时刻注重有效防控和化解廉政风险,警钟长鸣,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

一、当前基层税务人员不廉洁行为的主要特点

(一)从行为人群上看,多在基层执法一线

由于基层国税人员处在税收执法第一线,直接负责各项税收业务的办理,与纳税人紧密联系,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利益的包围和诱惑,部分纳税人认为只要与税务人员处好关系,就可以在税收上捞到“好处”,结果基层税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自觉和不自觉被那些“有心人”当成了重点腐蚀、拉拢的“目标”。由于税收征管范围广,基层税务人员分散,不便于有效监督,加之个别基层税务人员意志不坚定,执法随意性大,从而导致了各类为税不廉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从行为主体上看,多是基层领导骨干

目前各基层税务分局大多负责2-5个乡镇的税源管理工作,基层分局长掌握一定的权力,长期工作、生活在基层,在廉政建设上常会陷入“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群众监督太浅”的境地。他们工作经验丰富,了解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一旦个别基层领导干部放松主观世界的改造,经不起权与利的考验,就可能导致为税不廉的行为发生。从已查处的案例分析,分局领导班子集体违纪违法成为一个新特点,一个案件往往涉及多人。

(三)从行为时间上看,连续作案性质明显

基层税务人员涉税违法行为往往有一个循序渐进、逐步蜕变的过程,从一开始拒绝吃请到逢请必到,从收受小礼品及烟酒到收受礼卡,再到收受现金,从第一次忐忑不安地收受钱财,到以后习以为常地收受贿赂,甚至主动经营权力索贿,贪心逐渐膨胀,胃口越来越大,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由于隐蔽性强,监督不到位,一些税务干部首次作案后未被及时发

现,致使其胆量变大,连续作案,多次作案,有的持续数年,直至案发为止。

(四)从涉及领域上看,渎职行为较为突出

渎职行为是基层税务人员面临的主要廉政风险之一,特别是以违法使用税收执法权为代表的税务人员渎职行为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收人情税、关系税,超越权限减免税收,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违反执法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侵犯纳税人的权益;对依法应处罚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处罚,对应从重处罚的从轻处罚,将本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依法移交司法机关等等。

二、基层税务机关不廉洁人员的心理状态分析

一是自欺欺人的侥幸心理。这是腐败分子较为普遍的一种心理特征。由于之前的类似行为未被发现而一次次地逃避了处罚,促使他们更加变本加厉地实施违法行为。持这种心理的人员认为,自己行为隐秘,方法巧妙,手段高明,天衣无缝,不会出问题。况且别人既然送礼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送礼的是“朋友”不会出卖自己。在这种自信能侥幸过关的心理作用下,放松了自我约束,最后成为别有用心人的利用工具,走上了违法乱纪的道路。

二是爱慕虚荣的攀比心理。一些基层税务人员看到一部分人暴富了,看到别人购高档住宅,购豪华轿车,穿名牌服装,进出高档酒店,于是心理上出现了失衡,产生了失落感和压抑感,开始私欲膨胀,盲目攀比和追求本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并在尝到“甜头”后,往往一发不可收拾,甚至变得疯狂起来,听不进组织和领导的教育,反感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开始走上利用职权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直至坠入违纪犯罪的深渊。

三是小节无妨的盲从心理。有些人认为,只要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小错误小毛病组织上会宽容原谅的;自己觉得现在社会上的风气就是这样,找人办事要送礼,不送礼就办不成事,既然人家都收,甚至有人贪婪地收,自己零零星星收一点也是正常的,是小事,算不了什么,无损于大节。这样慢慢地在思想上逐渐放松了警惕,由看不惯到看得惯,由不敢干到跟着干,由小节不保到大节有失。

四是心存不满的补偿心理。由于基层职数有限等种种原因,有的人认为自己在职务上没有得到提升,在工作上没有得到信任,在待遇上没有得到满足,总觉得社会和单位亏欠他的,于是就牢骚满腹,甚至破罐子破摔,产生找平衡的补偿心理,搞起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把戏,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和工作的便利,去弥补自己所谓的“损失”,以致成为别人的俘虏。

五是难以自控的矛盾心理。面对金钱和物质的诱惑难以自控,一些基层国税人员产生了用手中权力捞一把的念头,但慑于法律威严,缺乏以身试法的勇气。然而,当金钱和物质的诱惑占上风后,最终还是被利欲熏昏了头脑。在尝到“甜头”的同时,又摆脱不了紧张与恐

惧,害怕自己的罪行暴露后,身败名裂,累及亲人,因此整日工作、生活在惶惶不安的紧张气氛中。

六是心安理得的交易心理。一些基层人员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干工作,为国家、为单位作出了贡献,吃一点、喝一点、拿一点是人之常情,是合理“回报”。也有人认为,为别人办了事,帮了忙,自己从来没向别人要过,都是人家主动送的,“投桃报李”是应该的。持这种心理的人由于利令智昏,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所以在利益面前常常表现为不择手段,力求把手中的权力作为资本,进行钱权交易,以税谋私。

七是孤注一掷的赌博心理。这种人崇尚“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拜金主义哲学,在金钱的诱惑下,只要能捞到好处,得到经济上的利益,什么违法的事都敢干,什么党性原则、荣誉尊严、道德良心甚至自由生命都可以置之脑后。在“有权时捞一把,案发了自认倒霉,不被发现就赚了”的赌徒心理驱使下,胆大妄为,顶风作案,明知早晚要翻船,仍敢于以身试法。

八是为公无过的无畏心理。有些人头脑中存在“只要为公,自然无过”的认识,把“我不是为了自己”当成理直气壮的借口。在这种心理支配之下,他们置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于不顾,滥用权力为小集体、小单位谋取利益。目前“集体腐败”已成为为税不廉行为的一种新倾向,其实质就是行为人期望通过集体决策分散责任以逃避惩罚。

三、防控和化解基层税务人员廉政风险的建议

(一)教育讲廉,防止思想失衡

一是经常性教育。基层国税部门要制订防范廉政风险学习教育计划,经常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认真落实思想分析、个别谈心交流等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真正做到用心了解、留心观察基层干部的思想状态,及时准确地掌握同志们的真实思想,切实解决基层税务干部思想意识上“想什么、干什么、比什么”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疏导和教育工作,使广大税务干部真正懂得“人要怎么做、权要怎么用、法要怎么执”,正确对待权利、地位和自身利益,做到对个人负责、对单位负责、对国家负责。要经常性进行党纪法纪教育,增强广大国税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法纪观念,用纪律和法律规范大家的行为。

二是警示性教育。用大量的案例进行以案说法教育,分析违法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探索预防和化解廉政风险的有效途径,提醒大家在工作中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算好“四笔账”,远离“四条高压线”,做到“三不两正常”,即不受礼、不吃请、不说情,与纳税人保持正常融洽的征纳关系,在内部保持正常和谐的同志关系。对系统内少数违法案例进行剖析,揭示行为人的思想演变过程和思想根源,从反面警示税务干部引以为戒,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干,让大家懂得“平安就是福,自由值千金”

的深刻含义,牢牢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针对性教育。根据教育对象实际,分层次、有针对性地确定教育内容,把对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教育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突出因人施教、分类教育。在时间安排上,有针对性地抓好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工作,防止“节日病”发生,保证在节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收受纳税人的礼金、礼券、礼品、礼物,不接受纳税人的宴请。同时,还应给每名税务干部发一封廉政公开信,为做好节日预防工作“提神醒脑”;给每位干部家属发一份慰问信,常吹“廉洁风”,做好“廉内助”,不断拓宽廉政风险教育渠道,积极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析廉,防止风险失察

一是排查重点风险环节。通过梳理、细分、排查,针对日常税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税务管理、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纳税检查、税源监控、纳税评估、行政许可、队伍管理等环节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从中找出带有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查找风险点,把全部工作事项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明确无误地标示出来,把风险防范意识融入日常税收工作中,对所有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实施有效控制。

二是排查重点风险岗位。对所有岗位的风险点进行科学分析评估,重点排查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和基层领导干部。要针对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查找廉政风险点,使每一道工作程序、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名工作人员相对的廉政风险点明晰化。要充分考虑不相融职务相互分离的制衡要求,细化和明确工作职责,合理分解岗位权力,搭建起分权制约、前后控制的岗位职责体系,把源头预防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实现岗位、职权和责任的有机结合。

三是完善风险预警措施。查找到廉政风险点之后,要对廉政风险进行评估,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度量、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几个组成部分。开发应用廉政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在目前税务系统已有的各种征管软件的基础上,增加廉政风险提醒模块,重点抓好关键风险岗位预防管理,尤其是具有执法裁量权及行政决策权的岗位,对这些重点岗位分析风险成因,从中找出关键成因,将关键成因量化,确定其度量,分析确定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概率,明确关键风险指标,建立风险预警系统,跟踪监测税收执法权与行政权力的行使,提醒、预警各相应操作程序所产生的潜在廉政风险,即当关键成因数值达到关键风险指标时,发出风险预警信息,一旦出现预警,立即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三)制度束廉,防止管理失控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基层各单位各部门的一把手要成为防范廉政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完善定期述职、述廉、议廉、评廉制度。同

时,建立领导、部门、岗位责任制“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强化过错追究,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

二是建立制度制约机制。在执法环节上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优化权力配置、突出税收管理员和涉税审批关键部位的管理,努力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监督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健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廉政奖金制度、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制度、八小时之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约机制。在内部行政管理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审批制度、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保证财物管理不出问题。

三是建立执法责任机制。建立全员执法责任制体系,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并细化岗位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行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到以事设岗,以岗定责,明确每个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严格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要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四)监督促廉,防止执法失当

一是完善内部监督。基层税务部门应做好内部兼职监察员的聘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熟悉基层工作及人员思想状况的特长,密切配合税务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共同抓好“两权”监督。要把监督制约的重点放在那些权力相对集中的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上。特别是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发售和出口退税等税收一线重要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执法的随意性。认真落实交流轮岗制度,积极组织干部特别是税收一线执法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的交流轮岗,努力从体制机制上治理为税不廉的问题。

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应在人大、政协、纪委、政府有关部门、公检法司、新闻媒体等部门,聘任特邀监察员和行风义务监督员,对国税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和监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税收政策法规、行政许可项目和税收征管制度规定,公开税收管理服务的岗位职责、办税程序、服务标准、办税时限等内容,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要通过座谈会、联席会、个别走访、发放调查信等形式,广泛听取对预防工作的意见,为基层国税部门防范和控制廉政风险工作出谋划策,形成一个触觉灵敏、反馈及时、行动快捷的社会监督体系。

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对在“两权”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违纪案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环节,依纪依规及时严肃惩处,绝不姑息手软,以达到处理一个、教育多数的目的。对纳税人反映强烈、办事不公、态度不好、故意刁难、失职渎职、索贿受贿的税务人员,一经查实,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戒勉谈话、调离岗位、反思待岗、行政处分等处理,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立案处理。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不仅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还应组织全体税务干部认真剖析,举一反三,查找发案原因,并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堵塞漏洞,有效防范和化解基层国税人员的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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