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局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4-19 19:35:09 浏览量:

**县农业局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市种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种子管理,强化市场监管,维护有序、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种子事业发展,根据市农业局《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我县种子事业发展为核心,以严格执法为重点,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切入点,以集中整治和引导为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加大种子执法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建立种子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企业发展环境,确保良种有效供应和种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目标

紧紧围绕“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这一主线,通过清理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淘汰不合格种子企业,不断提升种子企业的总体实力;
通过开发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品种侵权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种子市场秩序;
通过公开种业相关信息,提高农业部门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通过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加大种子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品种种植安全、供种数量安全和种子质量安全。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不合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1、清理范围: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所有种子企业。

2、检查内容: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省农业厅制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有关文件要求,对所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逐一检查。

注册资本:要求企业提供银行或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该企业2009年底资产证明;

设施设备:要求企业出具生产、加工、仓储、检验等设施设备有效、合法的产权证明;

技术人员:要求企业出具种子质量检验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的有效证明;

企业行为:检查企业是否有制售假劣种子和侵权等违法行为,是否有租借许可证从事种子生产、经营的行为。

3、工作要求:由县种子管理站负责,采取书面材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已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清理。要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对群众举报的不合格种子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对不符合相应种子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要依法处理;
对于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或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许可证。检查清理结果于2010年5月1日前上报县农业局及市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种子管理站)。

4、时间安排:

3月1日—3月31日,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研究制定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同时通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资质条件规定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确保自查、整改到位。

4月1日—6月30日,对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7月1日—8月31日,充分做好准备,迎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查。

9月1日—10月31日,公布清理结果,对不合格的种子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许可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

1、检查范围:全县所有种子经营单位。春季重点检查玉米、水稻、蔬菜种子,秋季重点检查小麦种子。县种子管理站要对辖区种子经营者进行全面不定期检查,玉米、蔬菜种子样品于3月25日前送市种子管理站,小麦种子样品于9月15日前送市种子管理站,玉米、蔬菜、小麦扦样样品数分别为2个、1个、2个。

2、检查内容:

种子质量:主要检测净度、水分和发芽率三项质量指标,春季种子市场检查所扦取的杂交玉米种子样品还须进行品种纯度田间同季鉴定(与大田生产同步种植)。

品种真实性:对春季种子市场检查所扦取的杂交玉米种子样品开展品种真实性鉴定。

种子标签:重点检查种子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

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重点检查经营证照、经营范围以及经营档案建立、记载和保存情况等。

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属于未审先推,以及品种名称、审定编号、适宜种植区域、品种退出和授权品种生产商是否经品种权人许可等信息。

委托经营管理:检查委托经营和专门经营包装种子的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

转基因品种:检查市场上销售的杂交玉米是否含有转基因成份。

3、工作分工: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品种的真实性和转基因成份两项内容由省种子管理站组织送检;
杂交种子净度、纯度、发芽率和水分四项质量指标及常规种子净度、发芽率和水分三项质量指标的检测由市种子管理站统一送省种子质量检验中心检测;
种子市场检查由县种子管理站具体负责,对全县所有种子企业和经营门店依据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排查。

4、工作要求

现场检查: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要使用统一检查文书,并如实全面记录有关信息,并要求被检经营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检查记录表格一份留存被检经营者,一份由检查人员带回。

样品扦样:要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 3543-1995》规定的程序开展扦样、分样和样品检测工作。要准确、全面填写扦样单上的各项信息,由扦样人员在扦样单上签字,并由被检经营者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确认。要做好送验样品和备份样品的封缄和标识工作,被检经营者负责人和扦样人员应分别在送验样品和备份样品包装袋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备份样品留存承检机构以备复检使用。对于被检经营者名称与标签标注的生产商名称不一致的,扦样机构必须向标签标注生产商寄送确认函以确认该种子样品的生产商,并保存好寄送凭证和有关证明材料。

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种子管理站要依据《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严厉打击种子违法行为,该罚款的要罚款,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吊证的要及时将有关证据材料(包括产品抽样单、检测报告、确认证据等)报送发证机关,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查处情况和结果及时上报市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通报和上网公布。

5、时间安排

1—3月:种子法律、法规宣传。

3—4月:全面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积极配合省、市种子管理部门检查、抽样,并及时将春季市场检查结果上报市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7—9月:开展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8月底前,将秋季市场检查结果报市种子管理站。

(三)理顺种子市场管理机制,规范管理行为。

根据《种子法》和《陕西省实施〈种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种子管理站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搞好种子经营户培训,健全经营户档案,对所有种子经营户的种子经营知识进行全面培训,对培训合格者颁发上岗证,健全所有种子经营档案。

2、规范种子经营登记备案制度,异地种子企业凡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的必需登记备案,制订具体的登记备案办法,对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签发备案通知书。

3、理顺种子市场管理机制,坚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作物种子市场管理的主体地位。与工商部门沟通,将上岗证和备案通知书做为核发种子经销户营业执照的前提和依据,坚决杜绝仅凭一张委托书从事种子经营或一家经营户同时接受多家企业委托现象。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随着种业经营主体多元化、种子品种多样化、种子来源复杂化和市场竞争加剧化进程的加快,种子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亟待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各乡镇农技站、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管市场、保质量、保供应、为农民”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种子市场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为了切实加强对种子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农业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县种子站、县农技中心、县植保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综合股干部为成员的**县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种子管理站,耿信贵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种子执法年活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一是要积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种子政策法规相关要求和目前种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争取领导对种子执法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二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种子执法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先进经验和工作成效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种子执法年活动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效果。积极争取工商、公安部门配合,加大种子市场检查力度。要建立健全种子案件举报、查办、督办制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违法必究,确保执法年活动取得实效。

(四)及时公开信息,提高服务水平。要将种子生产供需信息、品种推广信息、种子执法信息、种子市场检查信息、种子质量抽检信息等及时在**农业信息网和商洛农业信息网公开发布,不断扩大宣传效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附:1、农作物种子标签检查记录表;

2、农作物种子经营档案检查记录表;

3、农作物种子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检查记录表。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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