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开展 2022年度安全生产专家查隐患活动通知

时间:2022-05-03 12:14:02 浏览量:

局各科室,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为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隐患排查与整改的水平和质量,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现就我局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专家查隐患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利用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专家(安全工程师)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立足于查大隐患、查深层次隐患,促进安全隐患的整改,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重点行业(领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保持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持续好转。

二、活动范围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名单详见附表)。

三、活动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
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四、检查时间及程序

(一)专家查隐患活动的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12月30日(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二)检查的程序

县安委办负责专家安全检查的组织协调,各业务科室具体落实。具体要求:

结合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县安委办列出“专家查隐患”计划表,由各业务科室组织实施。“专家查隐患”期间,涉及到业务科室,要安排专人与专家组一道进行隐患排查,充分掌握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情况。专家组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形成书面报告,反馈给业务监管责任科室,由相关业务科室建立台账、督促进行整改,并及将整改情况总结并进行隐患销号。对隐患较大,不能督促整改的,提出书面报告,组织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停电、停产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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