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工作总结暨 2022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2-04-18 18:28:02 浏览量: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人社局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推进人事人才、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业和劳动保障需求,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重要荣誉

1、2019年我县创新创业工作被全市评为典型县市,在全市的创新创业会议上进行了汇报。

2、2019年县就业服务中心被全市推选为“全省优质服务窗口申报单位”。

特色亮点工作

一、“互联网+就业+扶贫”平台建设稳步开展

为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脱贫质量,针对就业扶贫相关网络信息不通畅等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着力支持搭建“互联网+就业+扶贫”平台,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由县就业服务中心承担。目前“互联网+就业+扶贫”平台建设前期工作已完成,职业中学分平台已准备投入运行,下一步将在县人社局新建的就业和社保服务大楼一、二层搭建400平方米的总平台,以及在全县22个乡镇(街道)建立起“智慧型”分平台,届时将以总平台为支撑,县、乡镇分平台为依托,在全县构建“劳动力资源库”、“全县企业用工信息库”等形式的“互联网+就业+扶贫”就业超市,把县域内企业和县内求职者有效结合,实现智能匹配、精准招聘,方便劳动力就近就业,增加收入,让企业身在车间就能满足用工需求,实现线上线下完美对接,打造全省一流的便民服务“就业超市”。

二、就业扶贫政策积极落实

我县就业扶贫工作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目前,根据“省就业扶贫信息平台”导出数据,全县共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9251人,其中有劳动能力人数8507人,外出务工5489人,已全部采集到位。县就业服务中心一是精准开展线上对接,高效推动线下输出,引导园区与贫困村广泛开展结对,不断深化“点对点”、“一对多”劳务输出,抓实抓细“311”就业扶贫行动;
二是不断深化劳务协作,广泛收集岗位信息,开展劳务对接
三是稳步推进扶贫载体,大力开展就业扶贫基地和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推动企业“点对点”接收贫困劳动力,每年能引导200余名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
四是“三创联动”帮扶创业,为贫困劳动力开展免费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安排创业孵化场地,扶持创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加工点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实现创业增收脱贫。截止目前,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780人,完成任务的150%;
精准扶贫技能培训145人,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94人,完成任务的104%;
建设了25个扶贫基地、车间(工厂),安置贫困劳动力203人;
另完成“311”政策606人次,已推荐423人次,成功推荐245人就业,成功比例达到57%;
同时,启动了下半年贫困劳动外出交通补贴的发放;
就业扶贫工作在三季度的全市通报中排名市一类单位。

三、社保卡便民服务优质快捷

信息中心根据参保人要求,积极组织卡商与社保卡合作银行沟通协商,逐步开通社保卡快速补换卡业务。9月开始调试,从填写表格、提交资料到操作制卡,全程不到10分钟,将原有补换卡周期从90天缩短到1天,基本实现了现场制卡、现场发放、立等可取,着力解决群众“急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企事业单位减税降费政策逐步推进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精神,把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从20%调整到16%,企业保险政策执行后惠及参保单位340余家,预计到12月底累计为参保单位减负800万元。

五、“互联网+”工作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根据省、市统筹安排,目前正在比对国家、省行政服务事项的梳理和录入工作,全年已开展五次核对、补录工作。目前梳理事项168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牵头主办事项1个(我要开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配合事项2个(我要开营业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我要开办职业中介机构)、单办事项10个(我要办理社保卡、我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我要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我要申请创业贷款等),全部圆满完成流程再造。凡申请材料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行即时即办,切实优化服务,提高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率,方便群众办事。

2019年工作总结

、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

1、就业创业各项目标任务超额完成。2019年全县新增就业完成7040人,完成任务的117%;
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290人,完成任务的117%;
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62人,完成任务的126%;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951人,完成任务的148%;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9%以内;
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完成94人,完成任务的104%;
精准扶贫技能培训145人,完成任务的48%;
2019年创业培训327人,完成任务的109%;
为169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26万元,完成任务的121%;
新增创业主体3064个,完成任务的122%;
创业带动城乡就业4837人,完成任务的115%。

2、积极开展就业服务活动。2019年求职登记6293人,失业人员介绍成功人数4812人,另举办招聘会18场,提供就业岗位6375个,达成1550人。

3、扎实推进技能培训工作。认真落实省、市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实施意见,通过各类技能培训,让全社会各阶层劳动获得更高质量的就业。2019年职业培训总人数完成3809人,完成任务的103%;
职业技能鉴定679人,完成任务的113%。

二、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升

今年,我县坚持完善制度、优化服务并重,扩面征缴、提高待遇并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坚决落实社保扩面、基金征缴等重点工作,促进基金规模不断壮大、社保体系更加健全。

1、惠民成效更显著。我县有序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社保扩面工作稳中有增。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参保46.54万人,实现社保总收入3.44亿元,支出社保待遇1亿元。

2、基金监督更精准。通过定期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不断加强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认真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落实要情“零”报告制度,对违规行为严格问责。今年以来我县未发现社保基金大案要案。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基金监督工作日臻完善。

3、服务模式更便民。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延伸到社区工作,对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由家属申请上门服务予以认证,同时对居住在我县的异地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做好协查工作,采取qq网络、异地社保机构认证、专管员上门认证、委托单位认证等方式对全县企业离退休职工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目前,全县共认证8400余人次,协助外地社保机构认证260人次,有效杜绝了冒领养老金情况的发生。另外,“桂阳人社”微信公众号社保卡查询板块,信息中心通过与合作银行沟通协商,对滞留卡进行新增本人数据处理,参保人得以足不出户即可查询社保卡、申请社保卡等。自2014年5月全市社会保障卡首发仪式在桂阳县启动以来,我县共累计完成制发卡70.7万张,完成市政府2019年累计制发卡70.8万任务的99.9%。持卡人群已覆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并加载了金融、诊疗卡、社保等功能应用。

人事人才工作卓有成效

1、多措并举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9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39名(其中赴高校招聘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160人,面向社会招聘179人),招聘特岗教师46人,安排免费师范生上岗108人,有力补充了各中小学校对教师的需求。全年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人,全面完成了市委“林邑聚才”目标任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计划106人,招聘方案正在拟定中,计划在12底前完成招聘工作。

2、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郴人社发〔2019〕25号)要求,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网上报名,严格资格审核,严密考试考核,全县共有1117人参加了岗位考核工作,其中一级岗位106人、二级岗位499人、三至五级岗位512人。三至五级岗位由我县组织考试,512人全部通过了考核。

3、积极办理流动调配及岗位异动工作。办理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聘用手续295人。人员流动调配手续483人(其中:县内调配438人,调出县外38人,从县外调入7人),所有流动调配人员均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文件要求,严格办理程序,组织调入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调配人选进行考察,对拟调配人选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和个人档案等材料进行严密审核,形成考察报告,并在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公示。截至10月底,办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批35个,岗位异动审核备案2800余人次。

劳动监察和仲裁工作有效开展

通过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企业年检等方式,对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依法开展监察。今年桂阳县“清欠办”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效组织各级各部门共同办结各类劳资纠纷诉求案件487件,追回各类资金4937万元,惠及2578人(其中:涉及工程款、材料款、个人对个人的劳务款、债务款等非劳动关系案件457件,化解率84.69%,追回资金4815万元,惠及群众2462人;
工资拖欠案件结案30件,结案率100%,追回劳动者工资163万元,惠及群众123人。今年以来,共移送公安机关2件,批捕2人,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20万元,对正在拖欠和正想拖欠的不法分子形成震慑作用,保障了社会大局稳定。进一步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今年我县劳动用工备案户数1957家,共涉及12170人。全县已建工会的企业176家,已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170家,建制数达到已建工会组织企业数96.6%,惠及职工20654人;
区域性及行业性合同15份,覆盖企业283家,惠及职工6232人,两项总计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447家,惠及职工26839人。根据省、市统筹安排,目前正在比对国家、省行政服务事项的梳理和录入工作,全年已开展五次核对、补录工作。目前梳理事项168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牵头主办事项1个、配合事项2个、单办事项10个,全部圆满完成流程再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截止2019年10月,共收到劳动争议案件107件,其中,立案处理76件,不予受理案件16件,调解15件,涉及劳动者112人,案外调解若干,涉案金额约520万元。截至目前,立案审结案件76件,其中仲裁裁决76件,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

五、存在问题与困难1、就业方面

失业保险经办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存在一人在多个统筹区重复参保缴费情况,单位部门之间资源不能共享;
就业培训工作和职业鉴定工作中,农民文化层次较低,参训意识不强,社会成年人参训具有学习自主性差、与农业生产时间冲突,未外出打工同时具有就业、培训意愿劳动力无法进城脱产培训;
镇劳保站人手不足,劳保专干工作任务繁重,造成工作开展进度缓慢,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创业贷款人员对社保补贴政策及创业贷款政策缺乏认知;
贫困人口信息采集和维护工作任务重、难度大。2、社保方面

养老保险费征缴形势严峻,扩面工作难度较大,部分企业经营状况不是很好,老板不愿意为员工参保,许多员工参保意识不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收支缺口较大。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精神,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2019年5月1日起由20%降低至16%,每月需要发放养老金2600万元,月基金征缴1700万元,月收支缺口900万元。稽核工作开展困难,社保中心合并后,服务对象扩大,工作量加大,工作效率难提升。由于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加上业务工作繁重,工作人员缺少系统性的知识学习和培训,如外地生存认证、参保基数稽核等,导致许多业务工作无法良好开展。社保卡异地领卡方面存在困难,外地办卡的参保人员,必须去办卡地领卡,颇费周折,给办卡人带来了诸多不便。省职人员办卡进度无法把控,信息中心无权限办理,导致领卡困难。3、人事人才方面

人才结构不合理,最主要表现在人才队伍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不合理,高知识、高技能、高素质人才严重缺乏。

2020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落实各项政策,确保就业形势稳定

一是继续加大就业创业政策落地,重点落实湖南省就业二十条措施,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大良性互动。盯住岗位、盯住需求,深化人力资源配置服务,把就业岗位落到实处;
二是针对我县引进企业(重点是台资企业)实施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落实“互联网+就业+扶贫”平台和乡镇(街道)基层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利用全县用工服务机构逐一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完善全省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打造“湖南就业地图”;
四是落实好就业扶贫政策,完善劳务对接机制,加大落实“311”、劳务经纪人、劳务协作政策,提高信息平台服务的成效,广泛开展贫困“两后生”和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就业扶贫基地(车间)载体建设;
五是强化培训力度,按照扶贫人员培训意愿和专业寻找适合的培训模式并进行全面跟踪服务;
六是继续抓好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努力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二、努力解决重难点问题,加快完善社保体系

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和缴费稽核工作,积极跟进社保业务下沉基层工作,引导职工和群众参与,加大征缴稽核力度,及时核定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加强联合执法,促进企业依法参保,以催缴带动扩面。扎实做好付费方式改革,完善一次性办结工作,优化政务服务。继续严格执行湘政办发﹝2019﹞19号文件降费政策。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落实披露工作牵头单位责任,打造“阳光”社保。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政审、体检、录用等后期工作,确保各个环节有序开展;
积极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根据最新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情况,组织开展相应的竞聘上岗工作;
结合多元化的高层次人才交流活动,根据我县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大力推进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工作。

四、深入开展执法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注重多渠道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在案件调查处理程序中,推进“自行和解”、“改正不罚”等调处机制,把劳资矛盾降到最低点;
健全网上投诉举报管理机制,实时更新基本数据库,形成资源共享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
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违法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坚决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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