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廉责任书

时间:2022-04-20 15:21:05 浏览量:

2012年—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住建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扎实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我队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协调发展,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下列各项条款: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季度分析研究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坚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风廉政法规,采取各种生动有效的教育形式,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4、结合实际情况,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办法、意见。  

5、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考核;
  

6、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对辖区内发生的案件组织力量查处或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处。  

二、甲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责任书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原则上在每年十二月完成。  

三、严格按《住建局党风廉政考核打分标准》进行考核,甲方对考核定为优秀的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定为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单位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四、考核中发现有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十二条所列情形其中之一款者,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领导签名:                               

   

乙   方:  

   

责任人签名:  

   

2012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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