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办法

时间:2022-04-28 09:14:01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若干措施》(赣市发〔2019〕6号)精神,培养造就一支忠诚于党和人民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新时代教师队伍,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强化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县委《加强机关、国企、学校党建工作若干措施》,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20人以上的支部根据需要安排专职副书记集中精力抓党建。通过县级集中培训、部门自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对学校党支部书记轮训一次。实施学校党支部“达标创星”工程,到2020年“良好”等级支部达80%以上,并培育5个以上县级党建示范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建立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二)深化教师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文化观。落实中小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晰各层级工作职责,细化教育、监督、奖惩措施,弘扬主旋律,防范错误思潮的侵染,确保教师队伍对党忠诚、政治可靠,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

(三)完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坚持把师德摆在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评价的首要位置。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大力挖掘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讲好崇义师德故事。加强日常教育,将每年九月设为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月,并常态化开展师德主题教育和实践锻炼活动。将上级监察督导、系统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师德规范落地见效。实行师德年度考核制、“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

二、提升教师职业素养

(四)选优建强中小学校长队伍。严把校长选任关,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强化工作考核,构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创新研修培育方式,每年选派校长赴先进发达地区参观、到赣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跟班学习,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落实校长负责制,支持校长开展理念和实践创新,营造“名校长”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思想政治课师资建设。按照“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选聘培育工作,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可堪重任的专职思政课教师队伍。选派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培育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力量。

(六)深化专任教师职业能力建设

1.注重专业引领。建立以实践为导向优化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强化“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
广泛开展教学研讨、教学展示评比等活动;
深入开展送教下乡活动,为一线教师“精准”服务;
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和县教研室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充实师资力量,主干学科按每学科1人的标准选优配强教研员队伍;
实施“县域名师”培养工程,大幅度提高骨干教师在全县中小学教师中的比例。强化骨干教师的管理与考核,充分发挥各级学科骨干教师专业示范引领作用;
加大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学科竞赛教练员培训力度,为培养优质生源提供优质师资保障;
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与学的方式转变,注重培养学科核心素养,大力提高教学效率。

2.完善培训机制。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学分的教师培训制度。根据分层培训与系统培训相结合、培训效果与教育教学相结合、规范管理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的实施原则,帮助全体教师提高师德水平,更新教育理念,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水平。加大安全教师培训工作力度,提高教师安全管理能力。依托先进的教育资源和优秀的教育培训团队,有计划开展年度优秀教师和优秀校(园)长、紧缺学科教师、新入职教师岗前、新教师结业、中小学校长任职与提高等系列培训班。从专业发展的实际出发,凸显教师发展的培训目标性,大力提高校本研训实效。

3.提升信息素养。启动“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用好政府和社会两种资源、线上和线下两种模式,对接“国培计划”,完成新一轮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培养和打造一批信息化教学名师、信息化教学“种子选手”,遴选一批优秀“网络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自身发展、高端引领、专业研修和传帮带作用;
组织开展优秀资源展示、信息化教学展示等应用交流与推广活动,促进教师信息素养的全面提升。

三、理顺教师管理体制机制

(七)加强教职工编制科学管理。适应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紧迫需求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革的新形势,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调整力度。通过设立聘用人员控制数等途径招聘教师,缓解编制紧缺矛盾,满足发展需求,对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非在编中小学教师参照“特岗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接收为正式在编教师。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政府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凡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岗位,纳入县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支持崇义中专专设流动岗位,适应我县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参与国内外产业竞争需求,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

(八)优化设置教师岗位结构。适当提高中小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建立健全适应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走教”制度相适应职称评聘办法,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教师资源优化配置。

(九)解决幼儿园师资配备突出问题。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盘活事业编制存量,按照每个幼儿班“二教一保”配备标准,配足配齐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和保育员,切实保障公办幼儿园师资。通过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公办幼儿园非在编人员的管理,切实提高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缩小其与在编教师的工资差距,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十)持续改善师资供给质量。持续加大招聘补充和引进教师工作力度,根据缺额编制数及时补充招聘教师,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专业学科、年龄、性别结构。每年组织实施好紧缺学科教师和高学历教师直接面试签约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引入外县在职优秀教师或在外任教的崇义籍教师到我县中小学任教。逐步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切实抓好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

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十一)努力提升教师的政治、社会、职业地位。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力度,逐步提高奖励标准,适时修订完善《崇义县奖教奖学办法》和《崇义县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切实做好全县优秀教师、优秀校(园)长评选工作。健全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每年给予在岗的从教满30年的乡村学校教师颁发奖金1200元。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红色研学游”活动,给予县政府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在县内主要景区免门票或享受优惠。通过崇义县奖教助学基金理事协会设立奖教奖学专项基金,对优秀教师进行奖励。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新招聘进入村级小学的教师,由乡镇政府解决其居住住房,将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地方人才住房建设统筹安排。主动关爱教师,每年组织教师进行健康体检。

(十二)提高工资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五、夯实基础保障工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好。县发改、人社、财政、编制、住建、卫健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要主动履职,加强统筹协调,找准教师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集中力量进行攻关,协调解决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问题,为教师队伍建设办好事实事。

(十四)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要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按要求把党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党组织工作经费按每名党员每年不低于150元的标准核定并逐年增加,7人以下不少于2000元,7人以上不少于3000元;
将全县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不低于全县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拨付年度教师培训经费,确保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用于教师培训的比例不低于5%。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

(十五)加强督查督导。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教育工作职责,建立教育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奖惩制度,将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及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列入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乡镇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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