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度审计局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计划

时间:2022-05-14 11:07:02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印发的《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州委办印发《贯彻落实<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责任分工方案》要求,按照《县贯彻落实<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责任分工方案》的具体要求,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经县审计局领导班子深入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县审计局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巩固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责任分工及主要任务

第一责任人:县审计局局长

直接责任人:全县审计局副局长、支部书记

小组成员:县审计局办公室主任

县审计局工作人员

1.县审计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及时向上级党委(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每季度在党支部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2.县审计局党支部主要负责: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3.其他部门、干部职工也要结合实际工作,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三、具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办法列出的意识形态工作8个方面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力度投入到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中。

将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将意识形态管理纳入县审计局重要议事日程,在每次会议前着重强调党员意识,积极打造意识形态壁垒,对全体党员干部群众意识形态产生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

将意识形态管理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一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多元化党建活动,积极扩大党中央各项政策,精神对党员群众干部的正面影响。

将意识形态管理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指标,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将意识形态管理作为领导班子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领导述廉述职报告中,应针对领导个人以及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识形态情况着重予以体现,并进行问题探究,剖析和提出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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