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22-05-20 18:56:02 浏览量:

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达川安办〔2021〕4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大队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以消除安全隐患为目的,以整改重大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为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坚决遏制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造成的安全事故,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时间

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大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曾堰

副组长:莫章地、唐浩军、熊兴勇、杨薪儒

成员:胡小会、袁宏、陈颖、黄伟、冉忠山、姜林、吴华平、黎明茂、赵相红、何元发、谢佳怀、谭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莫章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宣传、督查等工作。

四、方法步骤

此项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宣传教育。时间:2021年4月21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并结合大队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充分利用周例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各种会议形式。加强对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专项治理、检查整改。时间: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多层次、全方位、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

1.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齐配全,及时更换,确保及时扑灭初始火情。(办公室)

2.对人员集中场所的用电情况及人员疏散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等,做好周密细致的检查,确保能够正常使用。(办公室)

3.对值班室、会议室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用电情况和人员疏散消防通道做好检查。(办公室)

4.对本单位用火、用电情况做好检查。(各股室、中队、扬尘大队)

5.对值班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情况,防火值班记录情况做好检查。(办公室)

6.对违规占道贩卖、堆码烟花爆竹进行排查整治,并对行政执法中暂扣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定点单独存放。(三里坪、翠屏、杨柳中队)

7.对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执法车辆日常维护保养,防止出现线路老化破损等引起的安全事故。(三里坪、翠屏、杨柳、广告中队、装备财务股、办公室)

8.加强对占用消防通道进行占道经营的排查治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三里坪、翠屏、杨柳中队)

(二)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查出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落实责任人,做到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总结验收。时间:2021年6月前完成。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整治工作结束后,对该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各项安全生产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隐患排查,提高管理水平。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问责。各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各部门4月28日、5月27日前,将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工作总结报大队办,总结应包括总体概况、事故隐患形成的简要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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