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广告代理协议示范书|

时间:2022-01-05 15:44:31 浏览量:

房地产广告代理协议示范书

委托方(甲方):

承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广告策划、设计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代理范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房地产发展项目进行广告代理,负责该项目广告策划、创意、设计、指导制作、发布、调研、公关活动、监控、广告效果评估代理事宜。乙方为该项目惟一的广告代理。

第二条代理期限

1.合作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作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合作期满,若双方未明示提出终止本合同合作条件,在未能及时续签合作合同的情况下,则继续按本合同长款执行,直至新合作合同签订或任意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终止合作为止。

3.合作期限进行至一半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书面提出终止本合同而无须遵守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的限制;如甲方未提出终止,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条代理内容

1.宣传推广的部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包括前期的市场资料搜集及与竟争对手优缺点比较、竞争对手近期的推广策略、营销状况、广告推广状况分析)。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得建议(包括电视收视率、报纸阅读等媒介背包袱的白日做梦与分析)。

3.根据项目自身特点,结合市场状况,提供关于项目整合宣传方案及销售建议。

4.报纸广告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发布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饰物创意概念测试)。

6.户外广告(含车身广告、站牌广告、路牌、灯箱等):创意、撰文、设计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7.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8.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

9.现场包装文案。

10.楼书、宣传单张、展板、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撰文、设计、输出等到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11.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12.负责属于乙方发布的媒介的监控(如经乙方代理发布)。

A.提供相关的媒介研究数据、调研及分析报告(每两月);

B.提供竞争对手媒介投放监测和分析报告(每两月)。

13.广告效果评估。包括目标消费群分析及对广告主张的接受程度、广告的到达率和有效接触率、广告表现分析、竞争品牌分析、下一步广告策略建议等。

14.市场分析报告:

A.竞争对手广告创意分析报告(每两月);

B.市场剪报分析报告(每两月);

C.市场回顾与广告效果评估(包括目标消费群分析及对广告主张的接受程度、广告的到达率和有效接触率、广告表现分析、竞争品牌分析、下一步广告策略建议等)。

15.乙方于接受委托项目后,应就此推广项目设计出一套对项目品牌表达系统的元素(风格、色彩、主要版式、字款)所有广告稿件中这固定元素摆放规范和固定格式,经甲方批准后,贯彻于整个广告活动中执行,并视需要不断对这一规范进行补充,且汇编成册。若是项目原有品牌系统则继续按原要求使用。

16.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开事项,需与乙方另行签订合同及另行付费:影视广告的制作、户外广告的制作、大规模的专项市场调查、公关促销活动的组织特别委托印刷等需第三方发生费用的项目。

第四条广告动作规则

1.甲方以书面方式委托乙方代理项目广告。

2.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签约立项→市场调查→策略制定→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审定→正稿制作→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意见反馈等。

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要求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睥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主管营销之副总经理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总体方案。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双方同意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好的总体策划方案,并及进更改媒介计划。

3.各分项目将围绕以上基本流程进行,各分荐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A.乙方依本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或按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收费》费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

B.甲方审定报价单,如无异议,经甲方盖章确认后作为下式的分项全同;

C.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即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4.乙方应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产专案小组,并提供专案小组名单经甲方认可,如乙方要调整人员,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甲方与乙方的专案小组人员,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

5.每月应不少于一次召开双方高层工作会议,每月提交广告效果评估报告,检讨上月广告效果,以指导和调整下月的广告策略,乙方应每月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和下月的工作计划,每季度提交一次季度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季度的工作计划。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进提出修改调整工作计划,乙方在接到甲方调整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限制

乙方于接到甲方的具体项目广告代理委托后,则乙方不能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的除甲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广告推广业务。

第六条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言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包提交的工作文件及进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建议方据此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甲方尽量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大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言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乙方及时提交足够完整稿件供甲方修改时间前提下,甲方审定乙方提供的稿件,应在媒体规定的送稿时间之前完成,并留出让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

4.甲方在媒体规定最后送稿时限并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利随进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但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次修改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

输出胶片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胶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这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乙方应为甲方相关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相关资料,乙主应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到业务,并按甲方要求及进提供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电子文件或胶片。乙方应提供报纸打样稿给甲方确认颜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下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并应于每个季度推广阶段结束时,免费向甲方提供广告效果评估(包括目标消费群对广告主张的接受程度、广告的到达率和有效接触率等):如需做更深层、更广泛的调查评估,需聘请第三者进行工作的,由乙方提前5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另外支付费用。

5.在实施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第三方权利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面军予以赔偿。

6.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包括出现错版、错进、错稿等到情况),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视事故轻重程度,扣罚乙方的代理费、追偿相应的投放费用;如属严重事故,甲方除按上述方式处理并有权即进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7.乙主有责任为甲方向第三主要争取最优惠的价格与条件,乙方将从第三者获得的全部折扣、代理费及奖励返回给甲方;双方一起或个别与第三者谈判,以任一方谈成的最优惠价为准。乙方应按月将媒体提供的折扣证明提交给甲方。

8.在本合同终止或分项目结束时,乙方须将所有创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胶片及打样、报纸及其他媒体的输出内容以及项目图片设计稿、面稿、制版、输出MO、胶片及CD等)交回甲方。

9.具体项目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分项合同为准,分项合同没有规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代理费收费范围与标准

1.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经甲方确认通过,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2.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广告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外地操作费用,如交通费、信宿费等,经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有关差旅标准,提交实际费用单据,送甲方核准后实报实销。

3.乙方不接受甲方审定的制作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工作。

4.以上付款,甲方将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的同时,应向甲方开具中华人民工共和国大陆地区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第九条代理费结算方式与时间

1.媒介发布费:甲与媒介有合同关系的,由甲方向媒介单位直接支付,甲方与媒介结算方面的纠纷与乙方无关,甲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2.其他设计、制作费:仅涉及乙方设计、制作费,由乙方完成工作后于每月30日,向甲方提交有关费用结算单及成品率或设计稿件。甲方在确认结算单并签订分项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全同款项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涉及第三方设计、制作,按甲方认可的付款方式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

3.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向甲方收到款项,如外地差旅费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3个工作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如有导议,应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雨知会乙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或各分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在合作期内,若乙方的工作质量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或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不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违约当月代理费的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5.甲方应给予乙方常规合理的工作时间,如在常规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准确完成甲方所委托之广告业务,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甲方所需这稿件、电子文件、胶片、BETA带等到创作成品的,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违约当月代理费的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发生错、漏稿,按“错(漏)一赔二”的原则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款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经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6.若乙主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又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房地产项目广告推广业务,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对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相关款项结清后,其着作权归甲方。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可有其所设计这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活动、出版发表。

第十二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全同终止和解除

1.因解除而终止本合同:

A.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别须按当月代理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B.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C.合同一方依合同条款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D.合现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A.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自然终止;

B.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C.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上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生解除合同的通知;

D.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款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

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主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违约当月代理费总额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上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五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后,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面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其他

1.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

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投诉监督电话:投诉监督电话:

附件(共三件)

附件一:服务团队名单

附件二:《设计、制作、发布收费标准》

附件三:廉洁协议

附件一服务团队名单

房地产广告代理协议示范书

房地产广告代理协议示范书

注:1.以上设计类报价包括输出(光碟及精稿文件)及税。

2.以上报价不包括第三方面费用(如拍摄、租片、分色输出、模特、扫描等)。

附件三廉洁协议

甲方:

乙方: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1.甲乙方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收受回扣等到好处费。

3.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上一级批准。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到提供方便。

6.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7.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下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8.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9.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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