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有关进一步抓好2022 年农村能源安全、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知

时间:2022-05-18 15:42:02 浏览量:

各村(社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我办农村能源安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减少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决定从2021年2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在全办各村(社区)开展为期八个月的农村能源安全及农机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农村户用沼气、养殖场沼气工程、农用汽车、变型拖拉机、三轮车、农业耕作机械、农业收获机械等。

二、整治措施

1.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组织开展农村能源安全、农机安全生产拉网式、全覆盖检查排查。重点检查各类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需报废沼气设施的处置情况;
农用车辆、变型拖拉机、三轮车、农业耕作收获机械使用情况,违规违法车辆,违规违法操作,报废车辆等,建立排查台账。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对新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立即组织落实整改,加强跟踪监督,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2.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的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学习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安全主题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利用广播、会议、手机微信、手机短信、发放安全使用手册等多种形式,结合安全知识培训,广泛持续宣传农村能源安全使用及管理、农业机械安全操作知识,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上旬)。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农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严峻形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好基础。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2月至2021年8月)。

2021年2月至3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办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边排查边整改,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2021年4月至8月底,各村(社区)要完成对专项整治对象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三)督查落实、总结汇报阶段(2021年9月)。

街道办将组织纪工委、公安、安办、农业等部门采取不事先通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对前期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督查检查,对于整改不到位、宣传发动不力、行动严重滞后的将启动问责机制,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限时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期间,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要求每月最后一周三前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送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相关工作动态,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做法。于9月20日前各村(社区)将该项工作总结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请各村支部村委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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